朗读
省水利厅: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关键环节检查排查的通知》(浙水农[2014]10号),我局高度重视,在局主要领导的组织下,开展了认真仔细的检查排查工作,现将检查招告随文呈报。
附件:武义县开展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关键环节检查排查的报告
武义县水务局
2014年4月16日
抄送:金华市农水处。
武义县水务局办公室 2014年4月16日印发
附件:
武义县开展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
建设管理关键环节检查排查的报告
一、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关键环节检查排除的通知》(浙水农〔2014〕10号)的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武义县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武义县水利水产服务站、武义县水利水电质量监督站、杭州宏正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武义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关键环节检查排查小组”,对武义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在其建设管理关键环节,结合《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专项检查的通知》(浙水农〔2013〕12号)布置的检查工作,进行拉网式的检查排查,找出存有疑问、留有死角的问题和发现的突出问题,通过检查成果的认真梳理,确保不留疑问,不留死角。并坚持从严从细的原则,对重点县建设前期工作、招投标、施工管理、建设管理、建设监理、资金管理、工程验收、建后管护等各个环节进行排查。截止4月15日,完成了武义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关键环节检查排查自查阶段。
二、重点县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前期工作
《武义县农田水利建设规划》(2010~2020)委托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进行编制完成。在《武义县农田水利建设规划》(2010~2020)、《武义县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武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武义县“十二五”农业发展规划》、《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浙政发〔2011〕76号)、《关于开展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意见》(浙政办发〔2011〕84号)等相关文件的基础上,注重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和规划的合理性,通过各部门综合分析论证,由金华市水利渔业局、武义县府办、发改、财政、水务、农业、林业、国土、农办及项目实施主要乡(镇、街道)参加的评审会,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县政府研究,以武政发〔2012〕32号文件同意实施《武义县农田水利建设规划(2010~2020)(修编)》的批复。
2、招标投标
工程设计、监理单位均公开招标确定;列入重点县建设的山塘整治、灌区改造项目与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的建安工程,由项目业主以乡镇或区域为单位将项目捆绑或以项目类型为单位捆绑进行公开招投标。所有招投标工作都在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由县财政局负责预算价审核,招标过程规范,中标企业都具备相应的施工、设计或监理资质。
3、施工管理
针对重点县项目单项工程规模小、施工分散等特点,武义县水务局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武义县中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武水〔2013〕9号)文件,在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实施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建设各参建方职责。在业主对工程实施进行建设管理的同时,各项目受益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动参与工程建设管理监督检查,并安排农民水务员上工地配合各参建单位做好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县水利服务站按各自工作片对辖区内重点县项目进行施工建设管理和技术指导,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监督与检查。另外建立重点县建设项目工程巡查组,巡查组由水务局计划建设科、质监站、水利服务站、水投公司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每月不少于二次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督促参建单位进行整改。以确保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
在施工管理过程中,由于小农水重点县项目点多、面广且分散,在管理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存在服务力度不够、监管不到位的情况。施工队伍管理水平和技术力量参差不齐,对整个工程进度和质量控制产生一定影响。对此,武义县水务局统筹抽调了4位同志到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作,并增设2辆工作用车(共3辆),加强对2013年度小农水项目的建设施工管理。
4、建设监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