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所队、分局、中心:
现将《武义县市场监管“春安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实施。
附件1:武义县市场监管“春安行动”宣传标语
附件2:武义县市场监管“春安行动”统计表
武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20日
武义县市场监管“春安行动”实施方案
2015年春节将至,为切实加强我县节日期间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以下合称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保障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展示市场监管队伍新形象,我局决定组织开展以“大排查、大整治、强规范、保安全”为主题的食品药品“春安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市市场监管局“五五”工程,按照打防并举、监管与服务并重的原则,通过精心组织开展“春安行动”,强化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产品质量安全,防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
二、时间安排
2015年1月20日至3月31日。
三、工作内容
(一)主要任务
1.排查一批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结合本地实际和春节消费特点,加强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分析,特别是要排查城乡结合部、农村等日常监管薄弱区域,梳理出一批潜在的风险点,制定有效的防控举措,有针对性的开展整治,切实把风险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将食品药品网络销售平台、网络订餐第三方交易平台等新兴业态纳入排查范围,防止出现监管盲区。
2.约谈一批重点企业。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管理体系执行不到位、有违规行为的企业等,及时进行约谈,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整改举措,切实提高企业的安全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
3.抽检一批重点产品。充分发挥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对行政监督的支撑作用,运用实验室检测、现场快检、农贸市场检测等手段,对春节期间消费量大的产品、质量可疑产品以及来路不明产品等加大抽检力度,及时发现不合格产品。
4.打击一批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质量安全隐患大、情节严重或存在区域性风险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对涉嫌犯罪的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做到“严字当头、主动查处、公开曝光、行刑衔接”。
(二)重点举措
1.组织食品生产企业及生产加工小作坊大排查。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酒类、饮料、坚果炒货、米、面、油等节日热销食品生产企业及生产加工小作坊为重点对象,主要检查产品标签标注是符合国家规定、原辅料采购索证索票是否齐全、生产车间卫生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生产过程记录等是否完善、食品添加使用是否规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齐全、出厂检验是否正常开展、产品销售是否可溯、回收及废弃物处置是否符合规定等内容。
2.组织肉类市场大排查。针对媒体曝光的来路不明、价格低廉的冻牛肉问题,各地要立即部署对冷库,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乡镇小冷库展开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经营、存储疫区牛肉及其他无合法进口证明的肉类,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超过保质期的肉类等。要对杀白上市的禽类产品加强排查,重点检查来源渠道、索证索票、检验检疫等环节,防止来自疫区的禽类产品上市销售。
3.组织现场制售食品大排查。对现场制售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进行全面检查,农贸市场内小作坊制售的熟食、糕点、炒货等列为检查重点,严查原料的来源、质量状况,熟制品是否超期存放等,确保现场制售食品质量安全。
4.组织餐饮服务单位大排查。以旅游景点、车站等重点场所以及集体用餐配送、接待旅游团队宾馆饭店及餐馆、农家乐、火锅煲庄等餐饮服务提供者、承办年夜饭及集体聚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等为重点对象,主要检查内容: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无证或超范围、超负荷经营;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现象;食品储存时间、温度和熟食卤味、生食水产品等凉菜加工是否符合规定;食品及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台帐登记、贮存以及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有效落实;餐饮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清洗消毒和保洁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有无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行为。
5.组织保健食品会议、讲座等营销行为大排查。加强对以会议、讲座、旅游、义诊等形式销售保健食品行为的现场监管,重点检查内容:营销者是否取得合法资质、有无现货销售保健食品;产品是否为合法的企业生产并取得批准证书,包装、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宣传内容有无虚假夸大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