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金华市321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2011—202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办〔2012〕98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市321人才年度考核和培养成果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工作
1.考核对象
参加年度考核对象为已入选金华市321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的人员(附件1)。
2.考核内容和要求
⑴培养人员填写考核表内容(附件2,下载网址:http://www.wyrlzy.gov.cn/);
⑵各培养人员所在单位根据培养考核办法,综合评价各培养人员年度培养成果情况,包括学术科研思想素质、知识结构、能力水平以及成果业绩等四个方面,重点是能力水平、工作业绩及科研项目的完成情况。
⑶各用人单位要对年度培养工作进行总结,内容包括培养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培养人员在学术技术带头、传帮带方面发挥的作用,培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
⑷在培养期间,对弄虚作假、丧失或违背学术技术带头人所必备的政治条件和道德标准的,用人单位要及时报告县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管理科,经核准后取消培养。
3.报送材料
⑴《金华市32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考核表》及证明材料;
⑵用人单位年度培养工作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