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村委会: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国土资源执法共同监管责任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县委[2012]40号)文件精神,为落实国土资源执法共同监管责任机制(以下简称“共管”),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所属相关部门协同,乡村干部参与,上下联动”的国土资源执法工作新格局,进一步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有效遏制国土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矿产资源保护,保障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参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立组织机制
(一)、成立俞源乡国土资源执法共管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范围内共管责任机制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名单如下:
组长:严华
副组长:吴晓东
成员:陈祝礼、涂永宣、涂李忠、陶志和、胡宏伟、
胡佩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吴晓东
成员:徐宣红、黄群博、周天银、祝森林
(二)、涉土信访领导小组
组长:胡宏伟
成员:徐宣红、王杭俊、罗朱清、祝森林
(三)、成立俞源乡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快速反应队伍:
队长:吴晓东
副队长:胡宏伟
队员:全体联村干部、全乡21个村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三)、建立网格化的快速反应机制
由联村干部、村三委主要负责人、村民小组长组成的全方位、广覆盖的巡查网络,建立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查处的快速反应机制。
(四)、各村村主任(副主任)作为村级土地协管员具体负责本村土地、矿产等相关事务,做好本村国土资源日常巡查监管工作。(详见附件1)
二、明确各方职责
(一)、乡党委政府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统筹辖区内耕地保护和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工作,制定落实共管责任长效机制,做好相关部门协调工作,依法依规组织实施防控、制止、拆除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和耕地保护。
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听取情况汇报,组织人员研究讨论作出决策。
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负责具体工作,指导各村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共管工作,审核各村上报的数据,及时掌握各村动态,监督检查村巡查台账,布置各项工作的开展。
1、乡国土资源执法共管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各项制度制定与落实,督查各村的执行情况;对区域内发生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进行研究讨论,制定应对措施;组织法律法规的宣传。
长效办工作人员,负责区域内违法案件的查处,对村进行业务指导,做到上传下达,对村上报的材料进行登记汇总,资料发放上报等工作。
2、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快速反应队伍职责
对上报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并调查取证,对违法行为当事人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教育,及时下发停建通知书和限期拆除通知书,执行乡国土资源执法共管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的决定。
3、乡干部职责
工作片片长职责:负责区片范围内的国土资源监管工作,督促各村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及台账的完整,了解掌握区片动态;对工作片新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处理,对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向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沟通。
乡联村干部职责:积极配合所联系村的干部做好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会同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每周不少于一次巡查并做好台帐,及时掌握村内土地、矿产的利用动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对新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要制止在萌芽状态,对不听劝阻继续进行的违法行为,应会同村一起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乡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
(二)、村级组织职责
村级组织要担负起国土资源管理属地职责,将国土资源监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国土资源监管方面的村规民约,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配合国土资源管理人员进行调查取证、下发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协助乡政府一起开展拆违工作,并需做好违法者的思想工作,尽量督促其自行纠正违法行为。
1、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职责: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是监管的第一负责人,有管好本村土地、矿产资源的权利和义务,对本村的国土资源监管负总责。布署开展各项工作,落实责任区块,组织村规民约制定及实施;要能时刻掌握村内的情况,及时发现、制止、上报新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对上报给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签字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