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武义县卫生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武义县卫生局
2015年4月21日
武义县卫生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县卫生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高全系统火灾防范意识,特制定武义县卫生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武义县卫生系统下属所有医疗卫生单位。
第二章消防管理组织机构
第三条 县卫生局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综合考评。
第四条 各医疗卫生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安全或消防安全的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具体组织实施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相关领导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并在其分管的职权范围内对消防安全负责。医疗卫生单位应当设立专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县卫生局每季召开一次办公会议讨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第三章 消防管理主要措施
第六条医疗卫生单位建设项目必须依法经消防审批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 县卫生局每年与各医疗卫生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年度消防工作任务和“四个能力”建设要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第八条 医疗卫生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各项火灾防范措施,严防各类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