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机关有关部门:
当前正处岁末年初,但我县企业拖欠职工工资案件仍高位运行,为确保职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市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县岁末年初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决落实政府责任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会议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都指出,要完善并落实解决欠薪问题地方政府负总责制度。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高度,充分认识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工作力量,落实政府责任。
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对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根据县政府“三个确保”工作目标,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抓紧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和保障措施,扎实有效开展工作。人力社保部门要牵头抓总,加强协调指导,加大面上工作业务指导。发改、公安、监察、司法、财政、国土、建设、交通、水务、国资、工商、法制、法院、工会、人行等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防范和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对因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保障不全、监管处理不实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二、加强监督检查力度
节前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检查重点是建筑施工、交通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以及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检查内容主要是工资支付情况、最低工资制度执行情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安排专人处理来信来电来访,及时发现欠薪线索,及时受理举报投诉案件,尽快予以处理和答复。要加大部门协作力度,仔细排查欠薪隐患,督促企业自查自纠。要充实各地一线检查人员力量,深入企业开展巡查,积极主动做好专项检查,不留死角。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督促企业制订清偿方案,实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