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温泉度假区: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09〕145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省厅对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的各项要求,强化对我县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监管,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欠薪隐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划分
1.进一步细化网格。在原有片区划分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全县细分为五个网格。各乡镇(街道)应结合本区域的面积、企业分布、职工人数、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等情况,进一步划分本地企业区域网格。本辖区的具体网格划分情况及网格责任人报县劳动监察大队备案。
2.充实监察力量。在原有网格人员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应进一步强化人员配备,将工作进一步细分、责任落实到人。各乡镇(街道)劳动监察中队要及时采集基本信息、掌握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关情况,做到“一户一卡,一网一册,动态监控”,在案件调处中应做好日常案卷的整理归档工作,做到“一案一档”。
(二)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巡查制度
各乡镇(街道)劳动监察中队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本辖区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巡查工作,每个网格必须配备一名专兼职网格管理员。通过对区域内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情况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隐患,防止各类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和矛盾纠纷的发生。
1. 巡查内容
(1)巡查网格内的所有用人单位,重点监察租赁企业、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定为C、D级企业;
(2)强化对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等情况的检查;
(3)执行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月报制度;
(4)网格内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2. 巡查要求
(1)网格管理员对网格内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每月至少巡查一次,对劳动保障诚信等级为C、D的企业每月至少巡查2次;
(2)网格管理员巡查后,应详细填写《武义县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巡查登记表》,并建立相应台帐;每月月底前,将巡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所在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汇总;
(3)乡镇(街道)劳动监察中队对巡查中发现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行为和各类隐患,应及时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