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直属学校(单位)、教育办公室、乡镇中心小学、城区小学、公办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浙江省杰出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人〔2016〕75号)、《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浙江省农村突出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人〔2016〕74号)、《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辅导员、浙江省中小学师德楷模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人〔2016〕76号)和《浙江省人民教育基金会关于开展2016年省“春蚕奖”和“绿叶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基金〔2016〕1号)要求,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里分配我县推荐名额
1.“浙江省杰出教师”1名(全省评15名。原则上从获得“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在职人员中推荐)。
2.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2名(全省推荐200名,评150名。要求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且在农村从教20年以上的在职在编农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3.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中小学师德楷模1名(其中推荐人选为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须有在农村学校任教或全职支教一年及以上的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