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推进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是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的重要手段,对于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理念,推进生态文明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作用。按照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部署,日前,经国务院批准,国土资源部印发实施《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制办法》)。
今天上午,国土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管制办法》制定的背景情况和主要内容。
一、《管制办法》起草背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落实用途管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要求,“健全用途管制制度,明确各类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边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15〕25号)对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建设作出明确部署。国务院将“制定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列为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海洋局、测绘地信局等9个部门,进行深入研究,广泛征求31个省(区、市)和有关方面意见建议,制定了《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并制定了《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试点方案》,经报中央深改办审核并经国务院审定,3月24日由国土资源部印发实施。
二、《管制办法》主要内容
《管制办法》共7章30条,分为4大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共1章7条。对《管理办法》编制的目的、原则、适用范围、生态空间的概念定义,以及用途管制的基本制度、主管部门和管控依据等作出规定。
第二部分管控措施,共3章13条,提出在生态空间调查评价、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生态空间布局、用途落实等基础上,明确生态空间区域准入,生态、农业和城镇空间之间,生态空间内建设用地、农业用地管控,以及生态空间内部各类型之间用途转用许可,并提出休养生息、生态修复和改造提升等措施。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共2章9条,提出确权登记、协同管理、协议管护、生态保护补偿等政策保障,并明确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制定了试点实践、基础信息平台建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监督检查和社会监督等制度。
第四部分附则,共1章1条。明确了《管制办法》施行的区域和时间。
三、《管制办法》的主要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