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街道(度假区)计生办:
根据“在全县开展行业‘最美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武宣〔2017〕33号)文件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展现我县卫生计生队伍良好的职业形象和崇高的医德医风,大力宣传卫生计生战线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决定在本系统范围内开展“最美医生”系列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开展“最美医生”系列评选活动,广泛宣传他们为人民健康事业辛勤工作、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充分展示他们用坚持与执着让病人感受大爱的真善美,倡导更多的卫生计生工作者耐住寂寞、守住清贫,扎根基层,为提升百姓健康水平而不遗余力,传递最感人的正能量,为推动“健康武义”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道德支撑。
二、参评对象及序列
(一)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含民营医院)干部职工、各乡镇街道(度假区)计生干部、村级卫计服务员。
(二)评选“最美医生”10名、“最美护士”10名、“最美卫生工作者”(除医护外的其他人员)10名、“最美卫计管理工作者” 10名(卫生管理工作者、乡镇计生干部各5名)、“最美村级卫计服务员”10名。
三、评选条件及标准
(一)思想政治条件。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大力弘扬社会正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实践活动。
(二)岗位能力条件。
1.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以上(含,下同),其中民营医院从事专业工作8年以上;卫计管理工作者、村级计生服务员从事专项工作6年以上。
2.爱岗敬业,积极践行救死扶伤,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深受病人、同事信赖。
3.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技术精湛,创新求实,在业务上取得突出成绩或本专业技术拔尖,享有较高知名度。
4.医德医风高尚,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廉洁行医,秉公办事,对病人一视同仁。
5.村级计生服务员、基层卫生工作者在辖区、责任服务区域内居(村)民满意度评价良好,基层计生干部、村级计生服务员在有关政策宣传、服务提供等方面成绩突出,基层卫生工作者在推进责任医生签约、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中已取得较高的社会效益。
6.卫计管理工作者所在单位或分管工作、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成绩显著,经济、社会效益良好,职工满意度高,创新意识强,相关管理工作经验在一定范围内推广。
(三)限评规定。近3年内发生过医疗责任事故、曾受到各级组织或行政处分、年度考核有不合格者,不得参评;各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参加管理序列评选。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