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入实施我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我县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金华市水利渔业局关于印发〈水利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金市水综〔2017〕20号)、《武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武义县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武安委〔2017〕6号)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特制订武义县水利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金华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源头管控,强化系统治理,推进社会共治,积极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提升水利工程建设施工领域事故防控水平,为“全面小康、浙中崛起”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县水利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基本健全,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显著提升,有效避免水利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一般事故及以上事故,杜绝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发生,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向好。
三、治理范围和重点任务
(一)治理范围
全县水利建设工程
(二)重点任务
1.避免水利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一般事故发生。水利建设项目法人(代建、施工、监理)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改善水利建设施工现场安全条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基础工作,避免水利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一般事故发生。
2.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水利建设施工领域是水利行业事故多发易发领域,水利建设项目法人(代建、施工、监理)要突出管控本项目的重大风险和重大危险源,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2018年1月-5月)。根据三年行动目标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水利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分解落实。
(二)部署实施阶段(2018年6月-2018年12月)。按照行动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督促、指导水利建设法人(代建、施工、监理)建立健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治理各项长效机制;并以查漏补缺、夯实基础为目的,开展实地督导、上门服务,积极破解水利建设项目安全监管难点问题。
(三)巩固推进阶段(2019年1月-2020年6月)。根据行动开展实际情况,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巩固工作成效,持续深化开展水利建设施工领域综合治理行动,确保实现三年行动计划目标。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7月-12月)。对行动计划实施过程及效果进行评估、总结,提炼综合治理三年行动的经验做法,巩固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治理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到位,完备安全生产机构和人员配置,完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认真落实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应急救援演练。督促企业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浙安委办〔2017〕24号)要求,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全岗位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