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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政〔2017〕51号
俞源乡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
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推动我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29号)、《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7〕3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浙江省安委会办 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浙安委办〔2017〕24号)、《金华市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安办〔2017〕39号)等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就企业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以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为载体,结合标准化工作推进,将安全生产责任逐级落实到企业各岗位从业人员,确保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企业安全管理全员参与,促进企业提升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能力。
(二)工作目标。依法依规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指导各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系列法律法规,参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五落实五到位”规范要求,建立覆盖本企业所有组织和岗位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责任制。在企业内部进一步明确所有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应承担的职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严密组织和监督落实。督促指导企业建立与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套的管理和考核机制,明确各岗位的考核标准、奖惩办法定期实施考核和奖惩,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过程清晰明确、实名追溯。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企业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设有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的,应当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企业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既要对具体分管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始终做到把安全生产与其他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促、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二)落实企业各层级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企业应当明确各层级以及生产、技术、设备等各职能部门所管辖区域或业务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确各层级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本层级或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强考核,切实督促履职到位。
(三)落实企业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企业应当按照“一岗一清单”的要求,细化制定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奖惩办法等内容,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强监督考核,督促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一线作业人员的岗位安全责任要切合实际,做到简明扼要、清晰明确、便于操作、适时更新。
三、工作要求
1. 落实安全管理力量。大中型企业应成立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小微企业应设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安全生产决策管理机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统筹、指导、督促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制定、实施加强和改进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企业应当确保企业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时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化、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应当依法配置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建立健全适合本企业特点,涵盖所有生产经营过程和环节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要求的变化及时更新修订。企业应当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督促所有从业人员严格遵照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当包括下列相应的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安全生产承诺和报告;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危险作业场所及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措施;安全生产的经费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安全生产奖励;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内容。
3. 加强安全培训教育。企业每年要制定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建立健全培训档案,统筹解决培训师资、培训经费、培训考核等有关问题,依法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要创新培训方法,重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安全培训,提升安全培训效果。不具备组织安全培训条件的,应当外聘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提供培训服务。要通过经常性的培训教育,使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使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特种岗位作业的专业技能,使班组长(工段长)、车间主任具备一线岗位安全管理的知识和能力,使从业人员具备本岗位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4. 积极构建双重预防机制。企业要按照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工作要求,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科学、规范的风险辨识和评估标准,并发动全体员工辨识生产系统、设备设施、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安全管理等各方面存在的风险,逐一登记建档;对辨识出的风险要评估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可能造成的损失等情况,确定出各类、各级、各层、各岗位的安全风险防控重点,在明确岗位风险告知的基础上,实行“一岗位一清单”的管控模式,确保安全风险可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细化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并将检查责任逐一分解到车间、班组和岗位员工;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适时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专业化水平;要建立激励机制,发动和鼓励员工发现和举报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分级分类建立管理档案,逐一落实整改,并落实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5. 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立足企业风险辨识、立足全员参与,立足实际应用,编制符合企业自身实际的应急预案。要按规定配置应急处置物资和器材,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扎实开展应急处置卡的推广应用工作,提升企业应急处置的规范性与可操作性,努力提高一线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6. 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控。企业要依法向安全监管部门申报本单位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规范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明示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在作业现场配备职业病危害防护装备,并定期检查更新。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品用具,并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预防,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现状评价。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严格实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权益。
附件:企业各岗位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俞源乡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0日
抄送:县安委办
附件
企业各岗位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1.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8. 定期向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9.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1. 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 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 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4. 督促做好作业场所的劳动保护工作,预防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5. 负责对本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启动内部责任追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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