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了加强我局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局及省市档案管理有关法规,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保管制度
(一)综合档案室由办公室直接领导,由专职档案员负责管理,做到专人专室,责任到人。
(二)档案库房要保证安全,清洁卫生,柜架整齐,库房内不得堆放其它任何物品,新接收和查阅后的档案要及时入柜架装具。
(三)档案库房的温度控制在14℃--24℃;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每天上午和下午测试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库房内装备去湿机、温度计要经常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其正常、有效地工作。
(四)库房要防虫、防霉、防尘、防污染、防阳光直射。每月不少于检查一次虫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档案人员除坚持每天对库房的安全情况例行检查外,还要定期对库房的防火、防盗设施及水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节假日要与值班部门联系,加强保卫工作,切实保证安全。
(六)每天上班时,要进行安全检查,下班时,要关闭库房门窗,切断水、电源,确保档案安全。
(七)除档案管理人员和前来检查工作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档案库房,任何人均不得在库房内吸烟。
(八)档案工作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当对所保管的档案办理交接手续,做到账卷相符。
二、立卷归档制度
本局档案的归档工作,由各个科室按照本局文件材料归档与不归档范围,对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分析鉴别并整理组织保管单位,集中到局综合档案室,实现统一管理。
(一)归档时间
1.本年度办理完毕的文书档案,由各科兼职档案员负责立卷(收集),要求在第二年第一季度末交局综合档案室归档,集中管理,各科和个人不得私自保存,以保证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2.专业档案,由专业科室按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组卷。
3.会计档案,可在财务部门保留一年,期满后,由财务部门编造清册,按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组卷,移交局综合档案室。
4.基建档案,要求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由基建部门立卷并移交局综合档案室。
5.设备仪器档案,在开箱后10天内,由总务科整理立卷并移交局综合档案室。
6.科研档案,在鉴定结束后,由项目负责人按归档范围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归档。
7.声像档案,由业务科负责,按像册内容要求填写有关项目并于年终移交局综合档案室。
(二)归档要求
1.归档文件材料要求齐全、完整,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按文件之间的联系采取年度—保管期限的分类法,分类要求准确、能正确反映本局工作活动的基本面貌,便于保管和利用。
2.归档的文件要根据《三明市水利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注明保管期限,卷内文件应按一定次序排列,并填写好“卷内备考表”。
3.归档文件材料要求是原件,定稿与印件一并归档,纸张质量和规格符合要求,书写要求使用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彩笔、红墨水等。
4.归档材料须经形成部门的负责人审定,并在卷内备考表检查人一栏签字。
三、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以及党和国家对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制度。
(二)档案人员应忠于职守,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档案管理知识,熟悉档案管理业务。
(三)维护档案的完整与齐全,熟悉档案室藏,完善检索工具,做好档案利用工作。树立服务思想,积极、主动、热情、周到地为利用者提供优质服务,并做好利用效果查访与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