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
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全省森林古道资源普查的通知》(浙林便〔2018〕92号)的工作部署,为摸清我县森林古道的家底和保存状况,强化森林古道的保护和利用,决定开展全县森林古道资源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森林古道是古代经济交流、文化传播的重要通道,汇集了山岭、峡谷、树木、河湖、溪流等自然景观和村庄、桥梁、驿站、凉亭、古井、庙宇、故事传说、宗教文化等人文遗迹,是重要的自然资源、独特的旅游资源和珍贵的文化资源,具有多方面的重要价值。开展森林古道资源普查是加强古道保护、开发的基础工作和重要环节,有利于全面了解我县森林古道资源底数和保存状况,对于积极推进编制森林古道保护规划、完善保护办法和政策、开展森林古道分级评估、策划设计相应的旅游产品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内容和范围
全面查清全县范围内森林古道资源的数量、长度、分布状况、保存状况、管护单位、传说记载等情况,掌握森林古道资源保护利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加强和推进森林古道保护利用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三、时间及进度安排
此次普查要求在4月20日前完成数据汇总和上报。
四、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