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去年1月,武义县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当地一家农业企业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示范区以及粮食生产功能区土地,违法搭建钢制结构大棚、玻璃房、蓄水池等建筑物。据了解,当地乡政府多次对这家企业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这家企业拒不整改。
武义县国土资源局对这家企业非法占用土地、破坏基本农田这一违法现象进行调查,经现场勘测和耕地破坏程度鉴定,这家企业非法占用土地面积9.73亩,其中基本农田9.57亩,造成基本农田重度损毁8.683亩,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武义县国土资源局经过调查取证、案件讨论等程序,将该案移送至武义县公安局,追究这家企业刑事责任。
保护耕地 违法必究
徐 治(武义县国土局法规监察科)
我国人多地少,任何时候都要守住耕地红线,守住基本农田红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9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