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行政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及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根据《金华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金华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武义县民政局关于印发《武义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全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及时发现并坚决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提升我区低保规范化管理务水平,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工作重点
(一)落实两个备案制度,全面查处“人情保”“关系保”。严格执行低保对象近亲属备案和银行卡代管备案制度。低保申请人与低保经办人员、村干部有近亲属关系的,在申请时应如实声明。对已受理和已享受低保的对象应单独进行备案登记,未备案的要及时补充填报备案表,低保对象因特殊原因,其银行卡(存折)由乡镇、村等工作人员代管的,应进行银行卡备案登记。同时,要以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严厉惩治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干部在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
(二)完善精准核对机制,全面整治“错保”。对申请低保家庭要实行“逢进必核”工作机制,村负责人及度假区民政办、驻村干部要开展入户调查和信息核对,详细了解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等相关情况,以调查核对结果作为低保审批的重要依据。同时要加强动态管理,各村要定期开展已享受低保家庭经济状况复核工作。对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较为稳定的家庭,应当每年至少复核1次;对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及条件的家庭,应当每季度至少复核1次,并且定期进行走访调查,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人员。通过精准调查核对,准确聚焦低保对象,防止“错保”情况发生。要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人口、收入等变化,及时调整低保对象补差水平,保障低保对象基本生活。
(三)健全主动发现机制,避免出现“漏保”。各村要加大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的落实力度,对所有低保在册对象、近一年来曾提交申请但未审批通过的家庭和动态管理中已退出的低保家庭进行全面排查,对于因各类原因致贫返贫,现已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及时集中办理低保审核审批,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各村每年对辖区内农户至少走访一遍,对于走访过程中发现的困难群众,应综合考量其家庭收入支出和致贫原因等因素,主动告知并协助其申请相关的社会救助。
(四)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切实改进作风。按照全省“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简化申请材料,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实现困难群众凭身份证一证办理社会救助申请。切实改进低保工作作风,坚决纠正农村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腐败和问题多发、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认真整改农村低保工作中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不敢担当,审核把关不严,对明显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未能及时上报核停低保,符合低保办理条件的人员未能及时纳入低保,动态管理不及时、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