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街道所属各社区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切实解决城市社区党建后备干部培养目标不明确、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培养锻炼方式针对性不强、制度不健全等突出问题,结合街道实际,经街道党工委研究,现就加强壶山街道新时代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党员干部思想素质、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重点,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社区党组织为抓手,不断夯实责任、创新思路、突出特色、增创优势,持续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水平,努力形成更高层次城市党建+基层治理新格局。
2、 组织领导
成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曹锦勋同志、街道办事处主任李臻同志为组长,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项跃同志、党工委副书记颜骏飞同志、纪工委书记卢晓柯同志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城市社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卢晓柯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党政办、党建办负责日常性工作。
三、工作内容
1、实施双组织委员制度。为了提高抓基层党建工作力度,根据街道基层党建工作实际,实施双组织委员制度,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分管党建工作,由两名街道党工委班子成员分别具体抓城市党建和农村党建工作。
2、实施城市社区党建“十个一”考核制度。对街道下辖八个社区的下属各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不包括经济合作社党支部)进行专项党建考核,支部书记原待遇不变。以月度考核、季度奖励、年终比拼的方式进行。设立月度工作实绩考核100—300元/月/人,每月实绩考核合格的支部委员享受100元考核奖励,支部书记根据考核实绩享受100—300元考核奖。设立年度党建品牌考核,单项考核500元/项/支部,党建品牌单项考核年末由支部自主申报,题材不限,社区审核通过后发放考核奖。月度考核根据考核细则,每月末由各党支部自评、社区党委审核后,报街道党工委综合评定,每季度由街道党建办负责核定考核奖励资金。享受社区工作人员工资的干部兼职党支部书记的根据考核结果享受实绩考核奖的50%,不享受社区工作人员工资的干部兼任党支部书记的全额享受实绩考核奖。原社区工作人员兼职党支部书记的所享受的补贴取消,按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3、完善社区党员管理体系。一是街道党工委成立社区党员教育整转支部,切实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二是实施《提醒函》制度,以社区党支部名义对不守规矩党员及时发送《提醒函》,不断提高党员先锋意识;三是实施主题党日月报告制度,以支部为单位每月向所在社区党委书面报告集中主题党日活动情况,便于社区党委及时掌握党员学习活动情况;四是开设流动党员“微学堂”,以支部为单位建立流动党员“掌上微信”学习交流群,为在外流动党员打造便利学习平台。
4、建立社区党员“红色信用指数”。根据党员履职情况,结合“三改一拆、垃圾分类、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化建设”等各项中心工作,一人一档登记每位党员的“红色信用指数”,对违法违纪行为、不守规矩行为、不积极参与学习活动等行为进行备案,并及时报备至相关社会信用单位。
5、实施城市社区党建月例会制度。每月一次召开由街道社区工作分管领导、党建工作分管领导、社区干部等参加的工作例会,一方面布置落实月度工作,一方面互相交流社区工作,每月例会分别由八个社区轮流组织召开。
四、工作要求
完善社区工作,加强社区管理,是提高社区基层党建,推进社区基层治理,促进城市化建设的有效措施,各社区党委要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认真履行职责,有效提升街道各社区建设,实现安居乐业的目标。本管理办法从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壶山街道城市社区党建“十个一”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2、壶山街道城市社区党建“十个一”工作考核得分表
3、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情况报告
4、提醒函
中共武义县壶山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9年3月21日
附件1:
壶山街道城市社区党建“十个一”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该“十个一”工作考核细则满分为100分,每项内容占10分。具体如下:
一、考核对象
街道八个社区下属各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不包括经济合作社党支部)。
二、考核形式
以月度考核、季度奖励、年终比拼的方式进行。设立月度工作实绩考核100—300元/月/人,每月实绩考核合格的支部委员享受100元考核奖励,支部书记根据考核实绩享受100—300元考核奖。设立年度党建品牌考核,单项考核500元/项/支部,党建品牌单项考核年末由支部自主申报,题材不限,社区审核通过后发放考核奖。月度考核根据考核细则,每月末由各党支部自评、社区党委审核后,报街道党工委综合评定,每季度由街道党建办负责核定考核奖励资金。党建品牌打造单项考核年末由支部自主申报,题材不限,社区审核通过后发放考核奖。
三、考核细则
1.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支部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解决居民实际困难,每月不少于1项。支部党员履职不到位、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凸显的一人次扣1分;10分
2.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党日活动,明确学习活动内容,到会率不得低于80%;10分
3.每月收缴一次党费,每季度向街道党建办上缴一次党费;10分
4.每个支部一年至少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或红领新青年;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