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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武义县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6 武义县 收藏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温泉度假区管委会: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造地改田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194号)、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度部份省级造地改田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887号)有关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工作的要求,为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提升土壤肥力,切实做好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武义县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武义县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武义县农业农村局        武义县财政局

                             2019 年5 月15

 

附件:

武义县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造地改田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19]4号)有关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武义县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一、补贴范围、对象

补贴范围为农业“两区”、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区、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山改地()项目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享受补贴对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规模化种植主体,应用面积20亩以上(以承包合同为准)。

二、补助原则

1.商品有机肥补贴实行“总量控制、质量监控、按实补贴”的原则。年度享受补助的商品有机肥总量,控制在省下达的任务数内,按照耕地面积、农业“两区”建设及上年度商品有机肥使用情况,进行计划指标分配(见附件1

 2.享受补贴定额及标准。一般每亩享受补助300公斤以下,山改地()项目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每亩享受补助500公斤以下,每吨补助200

3.享受补助的商品有机肥,不得用于水产养殖。

三、实施办法

1.申报程序。由符合规定的享受补贴对象填报申报表(见附件2),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管理员核实应用情况,经乡镇(街道)领导审批后实施。

申报时需提供享受补贴对象的营业执照、承包合同、身份证复印件、电话等相关材料。

2.采购方法。由享受补贴对象选择符合规定的商品有机肥,实行自行采购。自行采购时要求生产厂家提供《商品有机肥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产品需符合NY525-2012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采购结束要求生产厂家开具正式销售发票。

3.送货、施用的管理。要求一车一份送货单,并拍摄远景、近景照片各一张。送货单注明运货车号、运货人姓名和电话,接收人确认签字。近景照片要求有运送车号和实物,远景照片有实物和施用地块、作物,当天上传至乡镇、街道管理员。采购数量较大的单个主体,必须分批次到货,每批控制在1030吨,严禁单个主体一次30吨以上集中到货,乱堆田间路边污染环境。一批施用完毕后,再运下一批,并及时收集、处理包装袋,防止白色污染。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管理,指导、督促用户合理、及时施用商品有机肥。

4.质量验收。享受补贴对象要严把商品有机肥的质量关,不合格的要当场退货,有争议的报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处理。

5.台帐建立。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站将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工作的相关资料独立建档、保存(包括照片电子文档);及时填写《武义县商品有机肥应用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做好跟踪服务。

6.公示。11月初,各乡镇(街道)对享受补贴对象资料进行公示(见附件4)。公示无异议后,将项目申报审批表、应用情况登记表、银行转账凭证、正式发票、送货单、《商品有机肥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以及送货照片、公示照片的打印件,上报农业农村局。

7.截止时间。申报的截止日期为1030日,剩余指标将统一调配、整合使用。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项目连续实施,截止日期后申报的,在下年度享受补贴。

四、补助资金管理与拨付

1.资金管理。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要切实执行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加强监管,同时配合农业、财政部门做好资金审计、检查工作,确保资金安全使用、专款专用。

2.资料审核。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商品有机肥应用情况进行审核并公示,再由财政局复核。

3.资金拨付。补助资金经审批后,通过一卡通将补助资金汇入享受补贴对象帐户。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地要根据本规定,切实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到位,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创新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机制,切实抓好推广应用工作。

2.建档留存。认真做好商品有机肥补助对象信息建档工作,确保全面、真实、完整,同时对这些档案要明确专人妥善保存,以备核查。

3.强化监督。各地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购买后长期堆放在田边、路边不施用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商品有机肥补助政策。对采用弄虚作假、转手倒卖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的用户和企业,列入黑名单,取消补助或招标资格,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武义县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计划表

2:武义县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申报表

3:武义县商品有机肥应用情况登记表

4:武义县商品有机肥推广补助公示单

 

        

 

 

 

 

 

 

 

 

 

附件1

            武义县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计划表

 

乡镇街道

主要作物面积(亩)

计划数(吨)

计划推广应用面积   (亩)

白洋街道

22809

300

1200

壶山街道

21589

350

1400

熟溪街道

5892

200

800

度假区

3000

100

400

柳城镇

27109

300

1200

履坦镇

11304

300

1200

桐琴镇

11373

300

1200

泉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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