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行政村、相关科(所):
《王宅镇新村融合“春风二号”化解村级债务纠纷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王宅镇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中共王宅镇委员会 王宅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8日
抄送: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办)
王宅镇新村融合“春风二号”
化解村级债务纠纷行动实施方案
行政村规模调整后,一系列的债务问题困扰着基层组织,影响新村融合发展进程,其中因工程引发的债务问题尤为突出,已成为阻碍新村工作正常开展的堵点。王宅镇党委政府深入调研,群策群力,制定了综合施策化解村级债务纠纷的“春风二号”行动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围堵和疏导相结合,镇纪委、派出所、法庭、司法所、招投标中心、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镇三资管理办”)齐发力,依法依规、分类分档帮助基层组织化解债务纠纷。鼓励干事创业,容错免责,放行一批符合集体民主决策程序、不为谋取私利、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挽回损失的工程;引导依法干事,以儆效尤,处理少数纪律观念淡薄、无视法规法纪、恶意骗取集体资金的人员,营造基层良好干事生态。
二、工作内容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已动工但工程款未结算的工程,根据工程款总额、工程质量、发包流程等对工程进行分类,按照注重工程实质、容忍程序瑕疵的原则,化解一批瑕疵工程和问题工程,按照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移交违法犯罪线索至案件管辖部门。
(一)切实处理一批实体合法、程序瑕疵的债务。瑕疵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工程款总额在10万元以下,工程质量经公示村民无异议或村民虽有异议但经质量检测合格的;2、工程款总额在10万元以上,经招投标后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中标,施工过程中建设内容变更手续齐全,工程质量检测合格,二次审计结果不低于首次审计结果的;3、工程款总额在10万元以上,直接发包给无利益关联的单位或个人,工程质量检测合格,审计结果不低于申报工程款的。对于瑕疵工程,坚持服务为主,简化流程,通过“大调解+”平台快速解决,由司法所按照有利于保护村集体资产的原则进行调解,而后由法庭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一次调解、一并确认,让纠纷当事人享受“大调解+”机制带来的便捷。对于一些工程前期手续齐备,但因施工单位破产,部分费用未进行结算,导致施工人员无法取得相应报酬的,直接引导施工人员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严肃教育一批不重程序、轻视纪律的人员。问题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工程款总额在10万元以下,工程质量检测不合格,施工单位进行无偿修复后质量检测合格的;2、工程款总额在10万元以上,招投标手续、建设内容变更手续齐全,工程质量检测合格,二次审计结果低于首次审计结果,但低幅在6000元以内;3、工程款总额在10万元以上,直接发包给无利益关联的单位或个人,工程质量检测合格,审计结果低于申报工程款,但低幅在6000元以内。对于问题工程,坚持教育在先,程序到位,由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追责到位后,再对工程中合法合理的部分,参照瑕疵工程进行处理。
(三)严厉处置少数无视法纪、恶意欺诈的人员。对于存在工程质量检测不合格且拒绝修复,虚抬工程价格骗取集体资金,招投标、施工过程存在利益输送等违法行为的工程,坚持依法打击,绝不姑息,一旦发现立即把涉及人员的信息、证据材料等移交给公安机关并建议立案侦查。同时符合“在建筑工程、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等扫黑除恶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的,及时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工作流程
创新性地采用群众参与监督、纪检调查前置的形式,突出强调群众对工程质量的满意度和工程造价的合理性。
(一)申请。由工程所属村和施工单位(个人)共同提交申请到“春风二号”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下称办公室),并提供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工程实际情况相关资料等证明材料(详见证明材料清单)。
(二)公示。申请受理后,由工作人员根据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内容,填写《×××工程支付工程款前公示》,在申请村百姓微信群进行电子公示,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书面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由办公室工作人员登记异议情况。
(三)调查。由镇纪委、司法所和第三方机构开展四方面的调查。
1、工程质量检测: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的工程和申请时工程款总额10万以上的工程;
2、工程造价审计:工程款总额10万以上的工程无论是否已经过审计,都要再审计,二次审计时原审计单位应当回避;
3、工程程序情况:由镇纪委、司法所向双方当事人代表调查了解情况,按照纪检调查格式制作笔录,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