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陈文武
执法部门: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19年10月17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摘要)
2005年下半年,陈文武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在武义县王宅镇里大坑村(现大路红村里大坑自然村)占地建竹制品加工厂,至调查时止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经现场勘测,该地块占地面积122平方米,四至范围:东至田;南至山;西至小溪;北至小溪。该地块在王宅镇土地利用现状图中为农用地122平方米,其中耕地99平方米、田坎23平方米;在王宅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为限制建设区122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