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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履坦镇机关干部考核办法》和《履坦镇村主职干部考核办法》的通知

2021-06-06 武义县 收藏
朗读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全体镇干部:

  《履坦镇机关干部考核办法》和《履坦镇村主职干部考核办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履坦镇干部月度考核联村系数

  中共履坦镇委员会

  履坦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7日

  履坦镇机关干部考核办法

  为强化作风建设,进一步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打造一支绝对忠诚、思想解放、勇于担当、能打胜仗的履坦铁军,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适用范围

  在编在岗的行政、事业干部(包括列入本单位管理考核的执法中队、司法、国土、林业、畜牧兽医等干部)和联村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适用《履坦镇聘用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二、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由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1.月度考核。一般在次月10日前完成。月度考核按百分制计算,设置联村系数(系数设置见附件),由纪律考核、日常工作考核、团队重点工作考核组成。

  纪律考核由镇纪委与党政办统一汇总办理;日常工作考核、团队重点工作考核由各片、办提出,班子会议审定。

  2.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由评优评先考核和争先进位考核两部分组成。年终评优评先依照月度考核结果和民主评议结果按百分制计算,由月度考核平均分70%、年终民主评议30%、年度考核加扣分组成。争先进位考核根据各工作线争先进位考核情况计算。

  考核初步结果以书面形式公示3天,有异议的在3天内向考办提出,由考办予以确认并予以存档。

  三、考核内容

  (一)月度考核

  1.纪律考核(20分)

  (1)上班迟到的,每次扣2分;未签到或代签的,每次扣5分;月度内累计迟到或未签到3次以上的,加倍扣分。

  (2)请假均应事前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并报党政办备案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因紧急突发事故可电话请示分管领导批准,事后3天内必须补办请假手续。病假一天以上,须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当月请假10天及以上的,月度考核奖减半发放;当月请假20天及以上的,当月考核奖不发放。

  (3)未经书面请假,值班驻夜不在岗的,每次扣10分;无故不参加本单位各类会议、学习的每次扣5分,因个人原因请假的每次扣1分。

  (4)镇纪委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抽查,对不遵守机关工作纪律,被本级督查通报的,每次扣5分;被县市等上级查处的逐级加倍扣分。

  2.日常工作考核(80分)

  (1)共性内容

  ①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报表、巡察核查等资料或发放传达各种通知的,每次扣5分。经催促仍未及时上报或传达的,每逾期一工作日再扣1分。

  ②因工作不到位被县、市、省、中央部门及媒体书面通报批评和曝光的,当月考核扣5分、10分、20分、50分。

  ③未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的,视情扣2-10分。

  ④村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每起扣10分(普通党员减半扣分)。

  (2)联村干部

  ①被评为流动红旗的,每次加10分。

  ②每半年开展一次党员“五星管理”星级评定,未达到要求的,扣5分;评星结果未及时公开的扣2分。主题党日活动、收看远程教育片和上级视频会议等未落实的,每次扣2分。

  ③周三服务日无特殊情况未到村开展工作指导、党建督察等工作的,每次扣2分;未参加村务联席会议、主题党日活动、村民代表会议的,每次扣2分,请假未到的,扣1分;根据每月检查情况,“三务”公开栏内容不规范的,每次扣3分。

  ④村干部坐班值班制度未落实,办公场所无人值班的,每次扣2分。

  ⑤新增违章、违建或非法采矿未及时阻止并上报镇里的,每起扣10分;拆除裁执分离案件每宗加10分;上级交办的违建、两路两侧危旧房整改任务未及时完成的每宗扣5分(至完成),及时拆除的,每宗加10分,已鉴定的危房拆除每宗加5分,未拆除的,每宗扣5分(至完成),未鉴定的危房拆除每宗加3分;存量违建拆除每宗加5分。巡查台账记录不完整、不及时的扣2分。因村两委决策不当,农户建房报批程序不到位,引起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造成县级或县级以上上访的每起扣5分。

  ⑥选为县级以上现场会参观点或领导考察点,得到领导肯定、表扬的,每次加5分。月度环境卫生检查排名前两名的分别加5分,最后两名扣2分。月度最美河道加5分,最差河道扣2分。

  ⑦未常态开展畜禽养殖场、河道、排污口等的巡查工作的,每少一次扣5分;巡查中不认真的,未提出整改而被上级发现问题的每次扣10分。

  ⑧地质灾害、山塘水库巡查不到位,有险情未及时到场处理的,每次扣2,造成损失的视情扣5-10分。主汛期APP管理不到位被上级通报的,每次扣2分;限期整改未到位的扣2分。

  ⑨安全宣传工作未落实的,每次扣2分。发生生产、消防安全事故的,每起视情扣5-50分;导致死亡事故的,每起视情扣10-100分,及时调处成功的,每起视情加5-20分。发生森林火灾的,5亩以下火情扣1分,30亩以下火灾扣2分,150亩以下的15分,150亩以上的扣25分;发生火灾,不到场的扣20分,自觉参加或支援扑救的酌情加分。

  ⑩出现计划外生育的,每例扣10分;出现早育每例扣2分;村级计生阵地建设和台帐检查不达标的,每次扣1分。配合做好送达社会抚养费(含早育)决定书的,每例加5分;完成社会抚养费全额征收(包含遗留不含预征),每例加10分;奖扶、特扶未报的每少1人扣2分(不包含通知当事人,其不来办理的);全科医生签约率未达到要求的扣5分,超额完成每增加5%加1分。

  ?发现新增乱埋乱葬、乱建寿坟限期未整改的,视情扣2-10分。

  ?化解历史积案的,每件加10分。

  ?8890交办件未及时回复的扣2分,及时回复对方满意的加2分。浙江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交办件未及时回复的扣5分,及时回复的加3分,对方满意的加2分。民情民访代办事项,每办结一件加3分,办理满意的加2分。网格化管理工作月度考核中,排名前两名的加5分,最后两名扣2分。

  ?村工程建设项目不按规定招投标的扣5分,造成严重影响的加倍扣分。

  (3)党政综合办公室

  a.党政办

  ①未按时做好考核工作的,每次扣5分。

  ②文件收发、送签、传阅、来电传送不及时、影响工作的,每次扣5分;县级以上会议、活动、通知漏传的,每次扣10分。

  ③信息报道。以三定方案中的七个科室为考核单位,每个科室每月至少制发2篇美篇(党政办、农办、村镇办、综合执法办为4篇美篇)和1篇两办文字信息,经由科室分管领导或科室主任修改审核后,统一通过信息工作群报送。每少一篇,该科室全体人员扣2分;每投稿一篇信息,投稿人加2分,得到镇党政主要领导点赞的投稿人额外加1分;文字信息经两办采用的投稿人额外加2分。在《今日武义》上刊登的,每篇加5分,在《金华日报》或《金华晚报》上刊登的,每篇加10分,在省级媒体刊登的,每篇加20分,在中央级媒体刊登的,每篇加50分。不同层面发表按最高得分计。

  ④严格印章管理制度,管理不到位引起投诉的,每起扣5分;使用不当造成较大影响或损失的,每起扣20分。

  ⑤做好资产管理登记工作,因管理原因导致流失的,每例扣10分。

  ⑥食堂、门卫管理不到位的,每次扣5分。

  b.财政所

  ①稽核把关不严,出现不符合财政支出票据的,每次扣2分。财政票据保管不善造成遗失的,每遗失一张扣5分。

  ②财务执行不严,报帐手续不完备、不符合财务管理制度又不报告将凭据入账,每发现1笔扣5分。

  ③因监管不到位,发生集体资金被挪用、贪污、套取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资产流失的,每起扣20分。

  ④未按时做好财务报表的,每例扣5分。

  c.便民服务中心

  ①首问责任制未落实、办理事项超过承诺期限的,每次扣5分。

  ②资料收集和证件发放中,出现遗失,每次扣2分。

  ③各类证件办理错误的,出现违规审批的每例扣2分。

  ④以上情况引起投诉信访的加倍扣分。

  (4)党建工作办公室

  ①按要求完成党员发展计划,结构达到县委比例要求,未完成的每少一名扣2分。

  ②做好各村党员远教平台指导督促工作,未完成的每次扣2分。

  ③每月开展一次党建督察,未开展的每次扣2分。

  (5)农业农村办公室

  ①每半年开展一次农业科技培训,未完成任务的,每次扣5分。

  ②粮食生产任务未完成的,扣10分。

  ③常态开展畜禽养殖场、河道、排污口等的巡查工作,少一次扣5分;巡查中不认真的,未提出整改而被上级发现问题的每次扣10分。

  ④卫生保洁督查不及时的,每次扣5分。

  ⑤农村三资管理中心参照财政所进行考核。

  ⑥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不到位、不规范的,扣10分。

  (6)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①发生欠薪逃逸事先无信息的,每次扣20分;有信息的减半扣分。

  ②县、市、省、国家明察暗访不合格,卫计办人员分别每次扣5分、10分、15分、20分。

  ③各类证件办理错误的,责任人每例扣2分。

  ④由于工作不当,造成投诉的,责任人每次扣2分。

  ⑤流动人口未建档,报表不齐全的责任人每项扣2分。

  (7)村镇建设办公室

  ①发生安全事故的,每起视情扣5-50分,发生死亡事件的,每起视情扣10-100分。

  ②森林消防工作不到位的,扣2分;发生火灾调查取证不及时火面积30亩(含)以上的,扣10分,30亩以下的,扣5分。

  ③坚持日常巡查,发现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并彻底制止的,每起加5分。接到违法、违章建设行为举报,未及时到达现场处置的,每起扣5分。

  ④各类建设项目严格按规定要求审批,每审批失误一起扣10分。

  ⑤严格执行农民建房“三到场”制度,每发现一起未执行的,扣5分。

  (8)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①接到交办的矛盾纠纷,未及时调处,造成事态扩大的,每起扣10分,重大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的,每例加10分。

  ②接到越级上访信息未及时处置的,贻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20分。

  ③化解历史积案的,每件加5分。

  (9)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①坚持日常巡查,镇区范围内每发现一起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并制止的,每起加5分。接到违法、违章建设行为举报,未及时到达现场处置的,每起扣5分。因秸秆焚烧被县级及以上查处的,每次视情扣10-20分。

  ②镇区人行道内乱停乱放致使道路阻塞而未及时疏导的,每次扣2分;镇区内违章停车拍照取证每月超过两起的,每超一起加0.5分。

  ③镇区内主要街道占道经营、乱搭乱建未及时查处的,分别扣2分、5分。

  ④执法中队每日上街巡察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不足的每次扣2分。外出执勤未穿制服的每人每次扣2分,到镇区外的村参加执法的,每次加1分。

  ⑤早晨参与集市整治、秩序维护的,每人每次加1分,每人每月最多不超过2分。不服从安排或不参与的,每人每次扣2分。

  (10)其他干部(纪委、组织、宣传、统战、机关党支部)

  ①涉纪信访件未按时反馈的,每件扣2分。

  ②每月15日党员活动未按规定开展的,扣2分。

  ③每月未及时统计公示党费收缴情况的,扣2分。

  3.团队重点工作考核。

  月初由镇领导班子按照干事清单要求,确定重点工作事项、任务目标和工作责任人,并给每个事项确定总加分值(每项20-100分),由分管领导予以分配,月底由领导班子根据完成情况研究确定加扣分。

  (二)年度考核

  1.评优评先考核。考核结果用于评选优秀公务员、事业干部和镇聘干部,以及确定镇聘干部年终奖年前部分发放系数。

  2.争先进位考核。考核结果用于计发量化考核年终6000元部分及镇聘干部年终考核6000元部分。

  四、考核结果计算及运用

  (一)月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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