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行政村、乡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产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和《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产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武政发【2018】100号)的文件精神,全面提升白姆乡生态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规范经营行为,经乡政府研究决定,集中开展“低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低散乱污”企业是指:低效用地、亩均效益极低,耗能高、规模小、工艺差,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未经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三废”超标违法违规排放的企业的企业。重点整治在生产生活及经营活动中,存在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小企业、小作坊、小加工点,查处纠正生产经营中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违法经营、违法出租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产品质量不达标以及证照不一、无消防设施等问题。
二、整治目标
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整治、依法依规、限期整改的要求,各工作点、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要摸清底数、确定类别、分类整治,细化时间节点,明确整治时限,做到排查要彻底、整治要全面,通过依法采取关停取缔、搬迁整合、停产整治等措施,按时完成“低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
三、职责分工
乡政府是本次整治行动的实施主体,按照“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乡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围绕任务重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低散乱污”领导小组:制定全乡“低散乱污”企业整治行动方案,汇总、通报各村、各办公室工作进展情况;负责牵头组织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规划的相关落后工艺技术装备。
(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依法查处“低散乱污”企业的违法建设行为,配合拆除违章生产用房;参与取缔整治专项行动。
(三)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对“低散乱污”企业违法占用土地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参与取缔整治专项行动。
(四)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协助乡政府 “低散乱污”企业的排查和整治工作;依法对“低散乱污”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取证、查处;参与乡政府组织的取缔整治专项行动。
(五)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对违法占用林地、耕地的“低散乱污”企业和对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整治;参与乡镇组织的取缔整治专项行动。
(六)工业办公室:负责依法检查“低散乱污”企业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须取得许可的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未依法取得市场监管局相关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参与取缔整治专项行动。
四、时间安排
本次整治行动时间于2019年5月28日启动,至2019年12月30日截止,分四个阶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