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村(社)、企事业单位:
根据县政府及县安委办工作要求,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将《壶山街道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义县人民政府壶山街道办事处
2019年11月15日
为深刻吸取“9·29”宁海锐奇日用品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有关《关于浙江宁波锐奇日用品有限公司“9·29”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及《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通知》(浙安委〔2019〕18号)《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省级有关部门开展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捎防安全综合整治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的通知》(浙安委〔2019〕19号)、《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危化品使用单位安全隐患深度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浙安委办〔2019〕23号)《金华市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及全省市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综合整治视频会等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我街道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综合整治工作,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化危化品使用单位安全隐患深度排查整治,组织开展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行动,通过集中整治一批事故隐患,打击一批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小微企业,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责任人,到2020年6月底,全面改善我街道小微企业基础安全条件和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有较大社会影响安全事故,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危化品使用单位
按照浙安委办〔2019〕23号具体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危化品使用单位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危化品使用“十个一律”严管措施(见附件1)。专项整治以涉危化品使用小微企业为重点,重点排查整治涉香精、稀释剂及溶剂、甲醇、酒精、煤油等使用易燃易爆危化品企业(单位)。
(二)小微企业
按照浙安委〔2019〕18号、19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有关小微企业生产安全、生产活动消防安全、集聚平台载体运营安全、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剧毒和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安全、燃气经营企业及站点安全、危化品运输安全、影响生产及消防安全违法建筑、非法经营及超核准范围经营行为“十大”专项整治。专项整治以从业人员不超过300人或营业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的小微企业为主要整治对象,重点排查整治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
三、实施步骤
此次综合整治行动自即日起至2020年6月底结束(危化品使用单位安全隐患深度排查整治工作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具体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编制方案摸底排查阶段(即日起至11月底)
1.2019年11月15日前,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边查边改边制定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制定出台相应综合及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2019年11月底前,各村和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网格为单位,以村(社区)为单元,充分发挥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作用,组织相关网格员逐村逐企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辖区小微企业底数清册。各村和社区要根据此次危化品使用及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整治要求,全面排摸相关专项整治对象基本情况,建立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清单。各村和社区要于11月30日前将辖区小微企业摸排情况(附件3)报街道安全生产监察所。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19年11月—2020年6月中旬)
1.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危化品使用单位安全隐患深度排查整治。各村(社)、企事业单位要全面督促危化品使用单位,尤其是使用香精、稀释剂及溶剂、甲醇、酒精、煤油等危化品的小微企业将材料理化性质、存放数量等基本情况准确录入“全省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并及时更新;严格闭环管理,对使用香精、稀释剂及溶剂、甲醇、酒精、煤油等易燃易爆危化品企业,按照“一家一清单”的方式,严格“十个一律”整改措施,逐一实行隐患销号闭环管理。
2.建立部门定期会商与风险研判机制。每月12日前组织各片区网格负责人及街道安监所工作人员会商,认真梳理风险点、管控措施及监督检查重点。
3. 2020年6月15日前,严格落实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动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各村和社区要对照前期排摸形成小微企业清册及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清单,全面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并逐一整改落实到位;对排查发现各类重大隐患要落实分级挂牌督办,严格落实防控措施,逐一销号闭环整治到位。同时,对小微企业清册及专项整治工作清单要实施动态更新管理,原则上要保持每两个月巡查一遍、更新一次的工作频次。
(三)巩固提升总结阶段(2020年6月中旬至6月底)
1. 各村和社区根据工作职责分工,全面总结辖区及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完善落实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2. 继续紧盯未完成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各村和社区按照自身监管职责,督促企业(单位)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加快整改速度;预计综合整治行动期间不能完成整改的,要落实督促整改工作责任人,持续跟进隐患整改工作进程,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