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武义县 > 正文

武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2021-06-06 武义县 收藏
朗读

 

  为切实发挥考核工作“注重实干、体现实绩”的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市场监管工作效率,引导各单位认真履职、加压奋进,落实省市局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建设新时代温泉养生名城奠定坚实基础,按照省市县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按照突出重点、兼顾平衡、拉开差距原则,构建相对合理、公开透明、简便易行的考核体系,通过考核鼓励进位争先,确保工作落实并取得成效。坚持以“注重实干、体现实绩”为主,在量化考核的基础上,突出工作实绩,强化硬性标准,努力实现工作作风、工作效能和工作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分为两个序列,第一序列为机关各科室、大队、分局、院共17个单位,第二序列为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6个单位,开发区所由县开发区负责考核。

  三、考核组织

  为加强考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县局机关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卢一民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翁向华同志兼任考核办主任,成员由办公室、法规处、人教科、信息办负责人组成,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考核内容和分值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根据省市局、县委、县政府等上级对我局的考核内容、工作部署和全县市场监管工作的要求确定。

  1.职能工作目标。省市局和县委县政府2019年度重要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主要职能确定的工作目标,是各科室、大队、分局、院履行主体责任开展的重要职责工作。由科室、大队、分局、院根据职责和年度业务工作目标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考核组。

  2.综合工作目标。各单位除职能工作目标外,需完成的具有共性特征的工作目标,主要包括信息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政令畅通、依法行政、档案管理、政务公开、制度落实等。

  3.重点民生实事(专项整治)。除职能工作目标和共性工作目标以外,省市县下达的民生实事、重点工程、重点改革项目的工作目标。以及省市县部署的职能范围内开展重大专项整治,如“春安行动”“蓝剑行动”等。

  4.综合评议。包括班子成员对各科室、所队、分局、院的评议,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和机关各科室、大队、分局、院的相互评议。

  5.加分扣分。在市场监管工作中获得特色亮点工作(品牌化工作)的单位进行加分。党政信息工作完成较好的进行加分。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含办公室)表彰奖励、领导批示肯定的,以及县级以上主流媒体报道肯定的进行加分。被县局和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等通报批评、领导批示批评的,以及县级以上主流媒体曝光批评的,实行扣分。

  (二)考核分值

  1.第一序列各科室、大队、分局、院年终考核分值=职能工作(70分)+共性工作(20分)+综合评议(10分)+加分扣分事项(10分)。

  2.第二序列各基层市场监管所年终考核分值=职能工作目标(82分)+重点民生实事(专项整治)(10分)+综合评议(8分)+加分扣分事项(10分)。

  3.加分扣分。同一工作按最高分计算,不同工作可以累计加分扣分,信息工作加分累计不超过2分。

  五、等次确定

  根据年度考核初步汇总得分和排名情况,由考核组报请县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集体研究确定第一、第二序列单位的考核名次。第一序列前五名、第二序列前两名确定为年度优秀等次。

  六、考核结果运用

  县局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表彰先进,进行奖励,考核结果与年度奖金直接挂钩,考核优秀等次单位工作人员予以不超过300元每人的奖励。并与干部使用相结合,将工作成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附件:1、各科室、大队、分局、院2019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一)

  2、基层所2019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二)

 

 

 

附件1

 

各科室、大队、分局、院2019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一)  

 

(一) 业务工作(共70分)(含重点民生实事)                     

 

 

序号

科室(单位)

目标任务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1

办公室

做好全面深化改革的牵头工作。及时统计省、市、县各项改革项目进度并做好督办,按要求做好信息上报及新闻宣传。

10

迟报、漏报各项改革项目季度进度每次扣2分,迟报、漏报月度改革信息每次扣1分。

 

 

做好保密工作。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制度;及时传达学习、落实上级保密工作指示、文件和法规制度;加强涉密人员、涉密设备、涉密系统等管理。

10

本年度发生失密、泄密案(事)件,扣5分,发生严重泄密案件,年度保密工作考核计0分。

 

部署开展重大节会保障相关工作;做好局内日常安保、后勤保障工作。

10

因落实重大节会保障工作不到位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局内发生严重盗窃事件每次扣5分;后勤工作不及时、不到位每次扣2分。

 

制定下发本局2019年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完成省市局、县政府年度信息、调研和宣传报道任务。

10

未制定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扣2分;未按信息考核办法完成年度任务的,按任务数比例扣分。

 

规范财务管理,完成年度预决算管理,做好日常财务工作,财务公开及时无误。

10

按计划完成年度预决算,未完成预算扣3分,未完成决算扣3分,因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造成违反财经纪律的,每发生1起扣2分;财务少公开1次扣1分。

 

电子政务,按要求做好协同办公系统日常使用,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

10

未及时签收会议通知及流转公文每次扣1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少一条扣1分。

 

完成年度档案管理工作。

10

完成2019年的档案整理归档,未准确、及时归档各类档案,每项扣2分。

 

2

人教科

老干部管理;组织干部开展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组织老干部学习等活动12次。

20

集中学习每少一次扣1分;老干部活动少一次扣1分。

 

 

完成新招录公务员(含参公)4名,以及公务员的资格审查、政审等工作,开展新任公务员培训。完成职业药师考试资格审查工作。

20

未完成公务员招录任务的扣2分,在资格审查、政审中工作差错造成招考工作被动的扣3分。工作开展不到位的,每项扣1分。

 

按要求完成工作人员工资报批和工资晋升等工作。

15

未完成工资报批和工资晋升调整,延误或差错扣1/次。

 

建立完善干部队伍人事档案管理,完成一人一档工作。

15

一人一档每少一人次扣1分。

 

3

机关党委、

纪委

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日常督查,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体系,抓好相关制度落实。精心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10

1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实施办法及“六个严禁”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每少一次扣1分。检查情况未及时上报的,扣1分。2、对作风效能建设明查暗访每年不少于4次(以检查记录为准),每少一次扣1分。3.未按规定完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活动的,每项扣1分。

 

 

加强党员、团员管理,组织开展党团员活动2次;落实党务公开,落实党员五星管理制度。按要求完成党员活动、志愿者等活动。

10

未按要求开展活动每缺一次扣1分。党务未及时公开,少一次扣1分。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推行智慧管理,推进党建+工作,年底前完成党建+系统建设,并试运行。开展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协助局党委落实“三书两报告”、“一岗双责”等制度,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20

1.完成党建+系统开发扣2分,未开展试运行扣2分。2..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的,扣2分,未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的,扣1分;3.单位负责人没有研究部署工作的扣1分;4.三书两报告制度没有落实的,扣1分;5.未建立预警机制的,扣1分。每年至少发布2条预警信息,每少一条扣1分。

 

完成人大政协提议案办理工作。

10

提议案办理不力每件扣2分。

 

积极开展各项工会活动。

5

年内开展工会活动不少于4次,没少一次扣1分。

 

完善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机制,建立新体制下科学合理高效的考核办法。

5

未下发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扣2分,未制定考核细则扣2分,考核办法未落实扣酌情扣1-3分。

 

 

4

法规科

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工作流程。加强执法监督,提高全系统的依法行政水平。

20

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未和各科室、所队、分局、院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的扣10分,开展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消费举报投诉等进行监督,未完成案件监督的,每项扣2分。

 

 

办案专业化。办案单位固定人员办案,提高办案水平和能力。

10

开展强化对办案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完成对办案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不少于4次,每少一次扣3分。

 

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推进法制宣传教育。

20

未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扣10分;未按要求组织法制讲座和考试,每少一次扣5分。

 

规范行政执法与监督,组织开展执法质量检查;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高质量完成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听证工作。

20

1.未完成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的扣5分。2.不按时提交行政复议、诉讼书面答辨,不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有关材料的每件扣5分;3.经法规核审的行政处罚案件复议、诉讼,被上级机关或法院撤销、改判的每件扣5分。

 

5

信用监管科

做好2018年度年报工作,企业、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率达90%以上。大力推动企业优胜劣汰,全面推进市场出清工作,加强企业信用监管。

25

未完成企业年度报告、个体户年度报告、农民专业合作社报告工作的按比例扣分。

 

 

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保质保量完成5%-10%的全年抽查目标。探索建立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抽查牵头工作。

20


未完成省局下达的抽查任务的,每少一户扣0.1分。

 

立足年度报告制度,规范征信用信,构建公共平台,推动数据共享,实施信用联合奖惩,推进社会应用。

15

落实信用监管联合奖惩各类工作布置督查。

 

开展无照经营综合整治。

10

落实无证无照综合整治的工作布置督查,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6

市场规范科

完成王宅、溪南、履坦三家省放心农贸市场创建。各项创建中协助协助乡镇街道开展市场秩序整治,规范市场经营。

15

1.未完成省放心市场创建的每家扣3分;3.市场管理工作不到位被上级通报的每次扣0.5分。

 

 

开展乡村农贸市场星级创建工作,乡村星级农贸市场占比75%以上。

5

未完成目标的差额10%以内扣1分,差额10%以上扣2分,超额完成10%以上,加1分。

 

开展集贸市场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工作;加强集贸市场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袋监督检查,在三个农贸市场(溪南、王宅、履坦)倡导使用菜篮子、布袋子。

4

未开展扣1分,工作开展不力,被通报的每次扣0.5分;推进农贸市场倡导使用菜篮子、布袋子,未开展扣1分,工作开展不力,被通报的每次扣0.5分。

 

农贸市场规范称重专项行动。

3

指导各所开展农贸市场规范称重专项行动,未开展扣1分,省监督检查被通报扣1分。

 

开展守合同重信用申报及认定工作。规范合同行为,开展格式合同备案工作。

6

未完成A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申报及认定工作扣2分。未规范合同行为,开展格式合同备案工作扣2分。

 

开展动产抵押登记工作。

2

未开展动产抵押登记工作扣2分。

 

实施“科创兴县”战略。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8.48件;PCT国际专利申请量10件以上。

10

完成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得6分,超额完成10%以上加1分,未完成的差额10%以内扣1分,差额10%以上扣2分,超额完成加0.5分;完成国际专利申请量得4分,未完成的差额10%以内扣1分,差额10%以上扣2分,超额完成加0.5分。

 

完成专利权质押8500万元、企业知识产权贯标2家等工作。

5

完成专利权质押融资目标得3分,未完成目标的,差额10%以内扣1分,差额10%以上扣2分,超额完成10%以上加0.5分;完成知识产权贯标任务得2分,未完成任务扣1分,每超额1家加0.5分,最高1分。

 

引导商标注册,推进商标质押融资,国内商标申请量3000个、马德里商标申请量25个、商标质押融资额3000万。

6

完成国内商标申请目标得2分,未完成扣0.5分,差额10%以上扣1分;完成马德里商标申请得2分,未完成扣0.5分;完成商标质押融资额得2分,未完成扣0.5分,差额10%以上扣1分,超额完成10%以上的加0.5分。

 

培育申报省级示范企业1家,培育农产品企业品牌1个、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个、新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个。

8

每项指标2分,完成得2分,未完成扣1分;年度内新认定驰名商标、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认定省级示范县(市、区)和示范乡镇的分别加110.50.25分。

 

开展广告监督检查,媒体广告违法率≤0.1%,组织参加各类广告大赛,推荐参赛作品20件以上。

6

开展广告监督检查,媒体广告违法率≤0.1%,完成指标得3分,未完成扣1分;组织参加各类广告大赛,推荐参赛作品20件以上,完成指标得3分,未完成扣1分,选送广告创意作品荣获金奖,0.5分。

 

7

食品协调科

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基层监管网建设,提升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件底线。

15

发生一般、较大、重大、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每起依次扣2分、3分、5分、10分。认定为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件或食品安全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每起扣5分,扣分不封顶。

 

 

完成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

20

深入推进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并顺利通过省级食品安全县(市、区)验收;围绕食安城市创建,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等宣传活动,未完成逐项扣分。

 

根据省市工作部署内容结合我县实际开展,督促推进食品安全责任险工作。

5

未推进食品安全责任险工作扣5分。

 

农村家宴放心厨房建设。巩固提升县乡两级食安办规范化建设成果,督促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推动基层食品安全长治久安。

10

未完成农村家宴放心厨房建设任务扣10分。

 

制定年度监督抽检计划并向社会公示。

10

及时通过门户网站等媒体通告监督抽检结果信息,抽检信息结果向社会发布。以上事项未落实的,每项扣2分。

 

开展武义县农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系统建设试点工作,将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情况纳入其中,建立食安金融联合惩戒机制。

10

根据试点单位名单,未完成录入银行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少一家扣1分。

 

8

食品监管科

完成食品生产许可证换证及新发证申请、核查组织工作,在规定时限完成科室审核工作。省、市监督评审通过率100%。名特优食品作坊及小微企业亮化达标12家。

10

完成食品生产许可证换证及新发证申请、核查组织工作,在规定时限完成科室审核工作,未按规定要求完成的每家扣0.5分。未通过上级部门监督评审的每家扣2分。名特优食品作坊及小微企业亮化达标每少1家扣1分。

 

 

○实施年度食品安全抽检任务与风险监测,完成抽检批次1650批次,配合国家、省、市的食品安全抽检,完成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对应工作。

10

未实施年度食品安全抽检任务与风险监测扣2分,完成抽检总批次1650批次,每少1批扣0.1分,不合格后处理完成率达到100%,未完成后处理对应工作的,每缺少1个扣1分。未配合国家、省、市的食品安全抽检扣1分。

 

食品监管人员的工作指导与培训,食品生产企业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食品生产企业考核覆盖率90%以上,完成食品生产企业的等级评定。

15

未开展基层所食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的工作指导与培训扣2分。食品生产企业考试率每少1%0.5分。评定少1家企业的扣0.5分。

 

执法平台部署食品随机抽查部署完成各项任务。

20

执法平台随机抽查任务未部署的每少1项扣0.5分,抽查数量未达到要求的每少1家或每少1%1分。

 

组织和指导市场所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整治,结合全年监管实际情况和上级布置进行。

10

组织和指导市场所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整治,结合全年监管实际情况和上级布置进行。专项检查和整治未开展的每项扣1分。

 

○组织和指导各市场所开展重大活动及贵宾餐饮保障的监管,根据上级文件布置,至少开展中考、高考、两会的保障监管工作,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

5

未按要求组织和指导各市场所开展重大活动及贵宾餐饮保障每次扣1分。因未组织市场所开展保障工作,导致在中考、高考、两会的保障工作中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扣5分。

 

9

药械科

设立上山进岛“送药”服务点4个。

2

每少一家扣0.5分,超额完成的加0.5分。

 

 

加强风险排查防控。

3

飞行检查、交叉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率未达100%的,每家次扣1分。不合格样品处理完成率未达100%的,每起扣0.2分。主动上报收回药品GMPGSP(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证书,每收回一家加0.2分。

 

创建化妆品“百千万”示范街1条、示范商场2家、示范经营单位35家。

4

超额完成10%以上加1分。未完成目标的,每差额5%1分。

 

特殊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批发企业日常检查每家4次。

4

特殊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批发企业检查频次未达到4/家的,每少一家次扣1分。县内发生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弊的,每起扣2分。

 

对已通过新版GMP认证的非注射剂企业跟踪检查数量不少于20%

2

跟踪检查数量少于20%的,按比例扣0.1-1分。

 

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飞行检查。联合卫健部门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监管。

4

未完成交叉飞行检查任务的,每家次扣0.2分;未配合完成监督抽查医疗机构任务的,每家次扣0.2分。

 

用监管。

4

联合卫健部门开展口腔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专项检查,未按要求开展联合检查的,扣0.11分。

 

 

4

联合卫健部门推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信息化管理工作未按达到要求的,扣0.11分。

 

医疗器械可疑不良事件报告完成69例。

5

医疗器械可疑不良事件报告数量未达到190/百万人口,少一例扣0.1分。

 

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后检查按时限完成率100%;监督抽检化妆品54批。开展化妆品安全知识“五进”宣传活动2/年以上。

4

全覆盖监督检查、交叉检查未完成目标的,每差额5%0.5分。备案后检查未按时限完成每差额10%1份;未完成监督抽检目标每差额5%0.5分。完成“五进”宣传活动指标的得基准分,每超额完成1次加0.1分,最高加0.5分。

 

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800/百万人口,共计390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达50/百万人口,共计18例。

8

超额完成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10%以上加0.5分,最高分加1分。未完成目标的,每差额10%1分,扣完为止。未按要求报告、处理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每起扣0.1-1分。

 

“药剑”行动年度综合评价达标率0.9以上,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自查报告率达100%

8

“药剑”行动年度综合评价达标率0.9以上的加1分,0.6以下的扣1分;药、械、化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自查报告率未达到100%的,按比例扣0.1-1分。

 

药品抽样工作,完成50批次目标值及各种专项抽样。

4

未完成药品抽样工作扣2分,完成50批次目标值及各种专项抽样,每少1批扣0.5分。

 

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一年检查1次的日常检查,对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一年不少于2次的检查。

4

未完成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一年检查1次的日常检查每家扣0.5分。未完成对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一年不少于2次检查的每少1次扣0.5分。

 

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换证GSP认证的现场验收检查。

10

未完成零售药店的新版GSP实施工作的扣10分,未完成提交申请认证的每家次扣2分。

 

10

标准计量科

计量监督管理工作。1、组织开展“世界计量日”主题宣传活动和“计量惠民”系列行动,全年免费检定和计量服务2500(台件//次);2、民用三表等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受检率98%以上;3、加油机强制检定受检率100%4、计量器具制造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100%

20

1、免费检定和计量服务2500(台件//次),每少1001分;2、民生计量器具检定率未达到98%的每少1%1分;3、加油机强制检定受检率未达到100%的每少1%1分;4、计量器具制造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100%,每少1%2分。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组织各检验检测机构参加省局、市局组织的能力验证和比对,配合参与飞行检查、能力核查,检查覆盖率50%以上。

10

开展检验机构检查,覆盖率低于50%的,每少5%1分。

 

 

合格评定监管。联合基层所开展强制性认证产品巡查,全年检查获证企业的15%;开展自愿性认证监督检查,包含体系认证检查、食品农产品认证检查不少于5家。 

10

1、未完成强制性认证产品巡查获证企业的15%1分;2、未完成自愿性认证监督检查的,每少1家扣1分。

 

 

引导企业年度参与国家或行业标准制定5项以上。

10

未完成年度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少一项扣1分。

 

 

完成规上工业企业主导产品采标工作,采标率达65%;完成浙江省标准化监测统计工作。 

10

1、规上企业采标率未达到65%以上的每少1%1分;2未完成浙江省标准化监测统计工作的扣2分。

 

 

浙江制造标准制订。引导帮扶企业积极参与浙江制造标准制订工作,发布浙江制造标准5项以上,完成市局考核任务。

10

未发布浙江制造标准5项以上的,少1项扣2分。

 

 

11

质量发展科

积极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工作;培育“品字标”企业4家;中小微企业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培训80家;企业质量管理提升15家;协会质量提升1个。

10

1、未开展质量强县建设工作,每少一项扣1分;2、未完成“品字标”企业培育,每少一个扣1分;3、未完成中小微企业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培育,每少一家扣1分;4、未完成企业质量管理提升,每少一家扣1分,5、未完成协会质量提升扣2分。

 

 

完成县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

10

未完成县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扣10分。

 

完成质量教育进学校任务的。

10

未完成质量教育学校任务扣10分。

 

开展浙江省市场监管局2019年产品抽检工作,防盗安全门19批次、电动工具12批次、工业链条31批次。

10

每少一批次扣1分。

 

落实“放心消费在武义”工作,全年争取完成商品抽检80批次。

10

食品相关产品40批次、儿童服装和儿童玩具30批次、汽柴油15批次、一次性用品20批次、消防器材10批次的质量抽检,每少一批次扣1分。

 

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完成率100%

10

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完成率未达到100%的扣5分,每多一项不合格产品未处理的扣2分。

 

组织开展区域块状产业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工作,有效防范并治理行业性、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10

排查1个区域块状产业,并有效处置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未完成扣10分。

 

12

特种设备科

控制辖区内特种设备超期未检率小于0.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数据库清理。完成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平台数据库的清理和维护。

15

超期未检率超过0.5%的,每超过0.5%2分,未完成数据库维护扣2

 

 

开展各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业务培训;作业人员上岗培训,全年计划培训各类作业人员150人次。

10

未完成特种设备监察人员业务培训扣5分;未完成年度作业人员培训工作任务的每少1人扣0.5分。

 

12家重点监控单位开展特种设备监察工作。

10

未完成对12家重点监控单位开展特种设备监察工作的每少1家扣1

 

开展国庆前、春节等节前和重大活动期间专项检查,制订检查计划,依计划执行。与教育部门联合在暑期开展学校特种设备专项检查。

10

未完成国庆前、春节前特种设备专项检查的每项扣5分。未完成与教育部门联合在暑期开展学校特种设备专项检查的扣5分。

 

完成市局制定的专项考核工作。

25

完成应用“保险+服务”、按需维护保养等改革创新项目的电梯数和应用重大风险日志管理系统的企业数等考核指标。完成目标得基准分,单项超额完成10%以上加2分。

 

13

消保分局

优化消费环境,消费纠纷调处率达95%

20

消费纠纷调查率未达到95%的每少1%2分。

 

 

开展两次《消法》宣传活动;开展热点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对去年服务领域消费维权进行回头看,有针对性选择重点领域和商品开展消费维权,建章立制。

20

《消法》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少一次扣5分;未开展热点重点领域消费维权的扣10分,未对去年服务领域消费维权进行回头看扣10分。

 

食品安全问题处置率100%,参与投诉举报应急覆盖面达到100%

30

食品安全问题处置率未达到100%每少1%2分,参与投诉举报应急覆盖面未达到100%1%2分。

 

14

注册分局

减时间,实现企业开办注册登记1日办结,减材料,企业开办材料压减至7份以内,减环节,企业开办环节压减至4个以内。

10

未实行“企业开办一日结”扣3分,企业开办材料未压减至7份以内扣3分,企业开办环节未压减至4个以内扣4分。

 

 

实行无证明城市改革,取消(住所)经营场所等10项证明,改为申报承诺或数据查询等方式。

10

未落实“无证明城市”改革,发现一起扣2分。

 

实施企业开办实名认证。

10

未开展企业开展实名认证,扣5分。

 

推行简易注销,注销公告结束后,前来办理注销的一日办结。

10

未实行简易注销一日结的,扣5分。

 

实施食品经营许可改革,按省局时限要求实施告知承诺制。

15

未按上级要求时限实施食品经营许可改革,推行告知承诺制,发现一起扣5分。

 

依法办理行政许可,确保行政许可准确率达100%”,按时完成行政许可。

15

登记质量检查中低于90分扣1分;由登记机关过错引起登记确权错误扣2分;登记数据录入考核情况较差的,扣1-2分;因注册分局原因,超过承诺期限的,发现一起扣2分。

 

15

信息办

积极推进“创客服务全程通”工作。为我县各创业园区、网企网商、青创工场的创业者和经营者提供办理市场监管职能的业务咨询、业务办理、申诉举报开辟绿色通道。

10

开展进园区服务不少于4次,少一次扣2分。

 

 

信息化建设。

10

完成执法办案区建设3分,完成党建+智慧管理系统二期建设3分,完成移动执法设备及服务更新3分,其它工作1分。

 

 

积极开展2019年“网剑”专项行动。

10

开展专项行动3分,按时上报材料2分,上报典型案例2分,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任务,未完成好的扣3分。

 

 

网络主体数据核查。

10

全网完善建档主体420家,新增建档主体20家,新增亮标18家。

 

 

加强网监队伍建设,提升网监执法水平,开展网络安全培训。

10

组织网监人员业务培训5分,未开展的扣3分。开展网络安全培训的5分,未开展的扣3分。

 

 

加强对重点涉网主体的监管,规范网络经营秩序,打击网络经营违法行为。

10

1.每月开展“靶点行动”1次;2.组织开展网络巡查,创新网络巡查或网络违法线索发现、取证等工作取得成效。3.积极参与网络办案,网络案件数不少于5件。每少1件扣1分;4.开展网监专项行动,定向监测集中行动。

 

 

做好全局日常数据管理工作及报表报送,做好资产登记和设备及软件的日常维护管理。

10

未及时处理网络监管平台任务每次扣1分。出现信息安全事故视情扣1-3分。未按规定每月及时报送数据,每次扣0.5分。未开展数据分析扣1分。未完成信息化项目试点或课题任务每次扣1分。

 

 

16

 

稽查大队

(价竞分局)

开展真学实干活动,全面提高执法水平,全面提高大队办案水平,有效指导基层案件查处。

10

1.每月未开展业务知识学习的每次扣1分。

 

 

○专项整治案件稽查。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各类重大违法行为,严打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推进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形成高质量执法成果,对涉稳敏感案件稽查部署处置到位,挖掘重大案件线索,查办新领域案件,加强与公安配合,强化涉刑案件移送工作。

30

大要案数达不到去年同期90%的,每差额1%1分,至该项分数扣完为止。1个案罚没款30万元以上每起加1分;50万元以上的每起加2分。被国家局、省局、市局评选为优秀案例的,每起分别加531分,同一案件不重复加分。2、对省、市专项行动及涉稳敏感商品执法部署未到位处置不力的扣3分,造成后果的扣5分。涉嫌犯罪案件未移送公安机关或者以罚代刑的,每起扣5分。因案件查办不力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每起扣5分。3、对专项行动中挖掘重大案件线索及查办案件新领域案件有重大突破,对全省、全市具有示范作用或全省率先突破的领域加5分。协助市局参与案件查办的,每件加1分。

 

完成交办、督办的批示、案件的稽查工作,推行行政指导、案中约谈、案后回访等工作。

10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武义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wuyixian/20210606/284391.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