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执法中队:
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是推行依法行政、合理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举措,对提高行政效能、预防行政争议、树立阳光执法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全面推广说理式执法文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在总结近几年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所取得有效经验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说理式文书模板,制作叙事、说法、论理相统一的说理式执法文书,在所有一般程序案件办理中全面推行,通过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进一步转变行政执法理念,创新行政执法模式,提高行政处罚决定的自动履行率,有效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说理式执法工作顺利进行,现成立说理式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周邦明任组长,杨杰智、应芝、徐伟忠、陈朱明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法制协调科,徐伟忠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各科室、中队负责人组成。
(二)职责分工
各执法中队:负责执法案件办理和说理式执法文书制作工作。
综合协调组:负责说理式执法文书模板优化、执法人员培训、文书制作指导及案件审核工作。(牵头科室:法制科)
宣传指导组:负责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工作的宣传和指导工作。(牵头科室:政治处)
后勤保障组:负责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的后勤保障工作。(牵头科室:办公室)
督查考核组:负责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的督查考核工作。(牵头科室:督查科)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2月24日—2月29日)。综合协调组(法制科)会同各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各执法中队根据工作方案,结合本中队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深入宣传发动,激发和调动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做好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3月1日—4月15日)。综合协调组(法制科)牵头制定指导性意见,优化说理式执法文书模板,开展专项培训,打造案件交流平台。各中队认真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结合具体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各中队正式在编执法人员每人每月至少完成2件。督查考核组和宣传指导组对本项开展落实情况加强督导检查,编发督查情况通报,及时对好的做法进行推广,对专项行动中不规范、不落实的问题进行坚决纠正和督办,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0年4月16日—4月30日)。检查工作方案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对照问题整改落实,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说理式执法文书的质量。
自2020年5月1日起,本项工作常态化开展,全局所有一般程序案件均需采用说理式执法文书。
四、主要措施
(一)出台指导性意见。由综合协调组(法制科)牵头负责出台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的指导性意见,明确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基本要求,规范执法文书的主要内容,更好地指导所有执法人员制作规范、严谨的说理式执法文书。
(二)优化“说理式”文书模板。借鉴法院说理式裁判文书的制作要求和方法,对原有的调查终结报告、事先告知书和处罚决定书模板进行优化提升,制作更规范、更严谨、质量更高的执法文书模板。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说理式执法文书制作专项培训活动。综合协调组(法制科)要组织各中队兼职法制员、执法办案骨干开展说理式执法文书制作业务培训会,结合说理式执法文书模板、说理式执法文书范例,就说理式文书制作的规范要求、制作技巧等进行详尽的解读、辅导,各中队兼职法制员要组织本中队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采用结合范本、以案说法等方式,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