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联盟,度假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全域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武政发﹝2020﹞ 38号)文件规定,经武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武义县财政局研究,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推进旅游重点项目建设
1.成立由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体局、市生态环境武义分局、度假区管委会等组成的优选旅游项目联审小组(以下简称项目联审小组),项目联审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文广旅体局。
2.优选旅游项目申请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的,需按下面程序执行:
(1)新建项目开工建设前,通过企业自主申报,经所在镇、街道、联盟、度假区批准后上报至优选旅游项目联审小组办公室。项目联审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联审小组会议,对申报旅游项目进行土地合法性、项目规划、旅游带动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经项目联审小组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无意见后,将其列入县优选旅游项目名单,并告知旅游企业。
(2)项目建成后,申请单位如实提供单位法人证明文件、立项文书、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投资审计报告等资料。项目业主申请分阶段补助的,需经项目联审小组同意,提供单位法人证明文件、立项文书、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投资审计报告等资料。
(3)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超1亿元(含)的,由项目联审小组上报县政府,按照相关政策协议补助。
二、扶持旅游企业做大做强
1.申请优质旅游单位奖励的,另行按照相关创建认定办法执行。
2.申请旅行社评星奖励的,需提供市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关于核准为星级品质旅行社的文件复印件、旅行社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申请新评定为国家星级旅游饭店、绿色饭店、特色文化主题酒店、等级民宿奖励的,需提供由相应评定机构核准的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特种经营许可证及消防验收合格证等。
申请引进全球或全国著名饭店集团品牌奖励的,需提供酒店管理集团和饭店签订的合同复印件(管理期满2年以上)。
3.申请新评为国家AAA级以上旅游景区,国家级、省级生态旅游区奖励的,需提供评定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列入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省级名录奖励的,需提供通过省资源评审并向国家提出申请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除国家A级景区外旅游行业荣誉称号等奖励的,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省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包含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单独或联合命名文件等资料。同一项评定分不同档次的,根据评定结果的不同等级给予不同奖励,获评国家级的最高档给予50万奖励,次高档给予25万奖励;获评省级的最高档给予20万奖励,次高档10万奖励。
4.申请入库旅游企业上台阶库奖励的,需提供武义县税务部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完税证明;浙江省统计联网直报系统财务状况表。旅游饭店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住宿、餐饮、娱乐、会务以及温泉服务等收入,景区主营业务收入是指景区门票、住宿、餐饮、娱乐、会务以及温泉服务等收入,旅行社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为游客组团、地接等服务的收入。
5.申请旅游企业资源整合重组奖励的,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出资协议、出资情况审计报告等资料。出资额达1亿元以上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县文广旅体局会同县财政局上报县政府,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6.申请新开设旅游特色商品市场、商店(商场)、大型旅游购物中心补助的,根据《购物场所旅游服务规范》(DB33/T 527-2016)标准,评定为三星级以上等级方可享受本补助。提供评定文件、单位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明文件等资料。
7.申请改造建设智慧旅游信息化系统补助的,实施前应先向县文广旅体局备案,经县文广旅体局备案后享受补助。项目实施完成后,按要求接入武义县智慧文旅系统且经文广旅体局验收合格享受补助,需提交项目内容汇总清单、项目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项目审计报告、智慧系统运营使用图片、现场施工完成后现场照片。
申请AA、AAA级旅游厕所奖励的,需提供评定文件复印件。
8.申请金牌旅游从业人员奖励的,另行按照相关创建认定办法执行。
三、加强旅游品牌营销
1.申请旅游营销广告补助,需提交汇总清单、广告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事实发布广告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
2申请旅行社组织团队奖励的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未取得独立法人资格的分社、门市部等营业网点,不得申请此项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