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中小学校、教育办公室:
为做好我县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根据《武义县2020年中小学招生计划及实施意见》(武政办〔2020〕 45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规定
1.入学年龄
为切实保障学龄儿童的身心健康,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严格控制在201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
2. 户籍迁移
各校施教区新生户籍迁移时间截止到报名之日。
3.免试入学
各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不得以各种竞赛获奖证书、等级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拒绝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4.公民同招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5.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能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各校要妥善安排,不得歧视;无法随班就读的,要动员其父母(法定监护人)送其子女到相应的学校入学,适龄的视障儿童到省盲人学校报名入学(电话:0571-63461643,13868161355)、适龄的听障儿童到金华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电话:89139502),适龄的智障儿童到武义县培智学校或者金华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电话:87928225、89139502)。
二、报名和录取
(一)报名对象及录取原则
1.城区公办学校
第一类:户籍在城区四所小学、两所初中学校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类:户籍不在城区学校施教区范围但家庭在城区拥有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
各城区学校严格按以上分类顺序录取,前一类录取后还有空余学额再录取后一类,同类条件时间长者优先。申请学校学位已满不能被录取的二类生调剂到学额有空余学校。
2.农村公办学校
农村公办学校录取本施教区户籍生后,学额有空余,根据实际情况录取本县籍随父母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核定的招生计划内尽最大可能接受新居民子女的入学申请,并按积分高低顺序录取,学额已满的按家长意愿调剂到邻近农村公办学校。
3.民办学校
申请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监护人网上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数的,核定的招生计划数全部在公证机构的公证下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派位时,摇定计划数后预摇10个名额。录取的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在预摇新生中按序一次性替补。民办学校不得拒绝经电脑派位确定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未被录取的按原生源类别向公办学校报名,录取时与未报名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同等待遇。
各类被录取的新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二)报名办法
1.符合各类学校报名条件的本县籍适龄儿童、少年,由父母(或监护人)通过“浙里办”的“武义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平台向对应学校申请报名。
2.外县籍新居民子女,由父母(或监护人)于7月15日之前先向“武义县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平台申请积分;积分审核公示完成后通过“浙里办”的“武义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平台向居住地或邻近公办学校申请报名。
3. 其他说明:(1)报名过程中涉及的户籍、家庭房产、父母婚姻状况、新居民积分等信息均与大数据对接,实时调取,无需家长出具相关材料;若户籍、房产无法实时匹配,需拍照上传相关材料,由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进行审核。(2)报名过程中出现其他问题电话咨询相关学校。
(三)报名、录取时间安排
1.城区学校
报名时间:(1)双语学校 6月19-20日
(2)城区公办学校 6月19- 24日
录取时间:(1)双语学校(电脑派位) 6月22日
(2)城区公办学校第一类 6月29日
(3)城区公办学校第二类 6月30日
2.农村公办学校
(1)本县籍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时间:6月19-21日(学区内);6月23-24日(学区外)
录取时间:6月30日
(2)外县户籍新居民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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