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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武自然资规林罚〔2020〕27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浙江武义县庐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执法部门: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0年8月21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摘要)
根据群众举报,2020年7月23日对浙江武义县庐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现已查明: 2020年3月,浙江武义县庐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为拓宽道路擅自将武义县王宅镇九峰村“千墙足”部分用材林地挖毁。经林业技术人员鉴定:涉案林地面积1341.5平方米(计2.01225 亩),为商品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