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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武自然资规罚〔2020〕15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武义车源农家乐饭店
执法部门: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0年11月17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摘要)
2012年5月至2013年8月期间,武义车源农家乐饭店未经批准擅自在熟溪街道南湖村车源自然村大端头地块建设农家乐项目。至调查时止,已建成一幢二层砖混结构主体建筑、一层毛竹棚结构附属用房以及水泥硬化路面等设施。经现场勘测,该地块占地总面积806平方米,四至范围:东至山;南至空基;西至空基;北至水塘。该地块在武义县土地利用现状图中为坑塘水面148平方米、建设用地658平方米;在武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为限制建设区806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