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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武自然资规林罚〔2020〕32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武义县熟溪街道南唐食府
执法部门: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0年10月10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摘要)
接部门移交,本机关于2020年9月17日对武义县熟溪街道南唐食府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现已查明,被处罚人武义县熟溪街道南唐食府于2011年下半年,虽取得林地征(占)用手续,但超审批范围在其承包来的熟溪街道端村“董卢山”上建造房子,用于经营南唐食府饭店,改变了林地用途。经武义县正合林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鉴定,实际超审批占用林地面积1730平方米(2.595亩),林地类别为用材林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