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武自然资规罚〔2020〕8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陈文明
执法部门: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2020年10月16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摘要)
2018年5月至6月期间,陈文明未经批准擅自在武义县大田乡古竹村与熟溪街道蜈蚣形村交界处(原古竹村砖瓦厂对面)建设厂房,至调查时止已建成二幢一层砖混结构建筑。经现场勘测,该地块占地面积247平方米,四至范围:东至山;西至山;南至山;北至空地。该地块在大田乡土地利用现状图中为农用地(林地)247平方米;在大田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为限制建设区247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