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联盟),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12月6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矿山安全工作,依据《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和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制定下发《武义县矿山(含废弃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武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17日
武义县矿山(含废弃治理矿山)安全专项
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12月6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自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矿山(含废弃治理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ー、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和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忧患意识,加强在产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废弃矿山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全面整治;建立废弃矿山监管长效机制,明确监管主体,加强日常巡查,严厉打击私挖盗采。通过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对在产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组织企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加强行政执法,对违反安全生产法等行为进行查处。
(二)全面排查辖区内各类废弃矿井:一是历史上由于地下开采形成的废弃古井口;二是历年来在矿山企业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或因安全生产等因素政策性关闭矿井;三是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中取缔的矿坑或矿洞。分类摸清和准确掌握各类废弃矿井的数量、位置、范围、关闭原因、关闭现状及存在问题等基本情况。
三、职责分工
各镇(街道、联盟):负责对管辖区域内废弃矿山进行再次摸排,检查原先已治理的矿井安全措施完好情况,对新摸排出的废弃矿井提出整治意见,报自然资源部门。组织本行政区内村委会建立监管网络,完善群测群防监管机制,定期开展巡查,发现私挖盗采行为立即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
公安局: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监管,严厉打击私自制造、贩运、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对相关部门移送的涉嫌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案件要及时立案侦查,依法做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