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通知
温地税政〔2006〕219号
发文机构:温岭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科 |
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通知
各税务分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依法加强和规范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通知》(浙地税发[2006]8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将我市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调整的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1、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用于生产、经营的房产和土地,均应依法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土地等级和单位税额仍按原规定分为三级,具体为:
一级适用范围:太平街道、城东街道。单位税额为3元;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常见问题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