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温岭市 > 正文

关于印发《温岭市河道疏浚整治工程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1-06-28 温岭市 收藏
朗读

关于印发《温岭市河道疏浚整治工程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温 水【2012】18号

发文机构:温岭市水利局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疏浚整治管理工作,规范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温岭市河道疏浚整治工程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温岭市河道疏浚整治工程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河道整治 资金管理 办法 通知

━━━━━━━━━━━━━━━━━━━━━━━━━━━━━━━━━━━━━

抄送:浙江省水利厅、财政厅,台州市水利局、财政局,温岭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直有关部门。

━━━━━━━━━━━━━━━━━━━━━━━━━━━━━━━━━━━━━

温岭市水利局办公室 2012年2月27日印发

━━━━━━━━━━━━━━━━━━━━━━━━━━━━━━━━━━━━━

附件:

温岭市河道疏浚整治工程项目和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美丽乡村”和 “万里清水河道”工程建设的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加强和规范河道疏浚整治工程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加快河道疏浚整治步伐,结合本市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 实施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应遵循统筹规划、讲求实效、建管并重、持续发展的原则,根据当地地形地貌、河道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参照国家有关水利工程的技术规范,因地制宜采取的工程措施。

第三条 河道疏浚整治工程是一项公益性事业,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资金筹措以镇、村投入为主。市财政设立河道疏浚整治专项资金,对实施河道疏浚,河道、池塘整治的,市财政给予资金补助。

第四条 专项资金按照“统筹安排、保证重点”的原则,每年安排一次,视项目的实际情况给予资金补助。

第五条 本办法中的河道疏浚整治工程项目是指: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居住环境和自然水环境,突出生态自然环境、人水和谐,对实施河道疏浚,河道、池塘整治的项目。具体如下:

(一)河道疏浚:对淤积河道实行疏浚清淤,恢复河道防洪、排涝、蓄水功能,有效提高抗灾减灾能力;

(二)河道整治:1、生态整治的河道:保持原有河道自然状态,对河道进行疏浚、岸坡整理,且采用植被、植树护岸绿化等;

2、砌石整治的河道(含池塘):对河道进行疏浚,护坡采用砌石、卵石、堆石、抛石、木桩等护坡,河岸植树绿化、美化布景等。

第二章 项目管理

第六条 凡申请下年度河道疏浚整治建设计划的镇(街道)、村,经各镇(街道)初审同意后,应于当年的十月底前统一向市水利部门申报。市水利部门按照轻重缓急、分步推进的原则,结合本市年度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建设的工作重点和实际情况,对各申报项目设计等内容进行充分论证审核,结合年度资金安排情况,商请市财政部门同意后,下达年度实施计划。

凡当地镇(街道)配套资金足额、及时到位的,优先列入年度实施项目。

第七条 已列入市计划的河道疏浚整治项目,应编制施工图设计,并按水利基本建设程序办理。

第八条 河道疏浚整治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应以《温岭市防洪规划》、《温岭市河道整治规划》、《温岭市河道控制规划》和镇防洪规划等有关规划为依据,由相应专业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及时将施工图设计上报当地镇(街道),由镇(街道)组织对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或会审,并形成会审意见书或在《浙江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申请和审查意见书》上签署意见,报水利部门审批。

第十条 河道疏浚整治工程由镇(街道)、村按批复的年度计划负责实施和管理,实行工程质量监督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和招投标制。施工时约请市水利部门对工程进行不定期检查指导。

第十一条 招投标工作按《温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等要求实施,所属镇(街道)加强监督和管理。施工单位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资质的企业。

第三章 验收管理

第十二条 河道疏浚整治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业主)应及时进行总结和自验,所有工程经所在镇(街道)初验合格后,并向市水利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市水利部门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应会同相关人员组织验收。

第十三条 验收标准。原则上按照《浙江省万里清水河道建设技术标准》以及“温政办[1999]255号”《河道疏浚工程验收办法》执行。

(一)河道疏浚的标准是:1、边坡开挖允许下超上欠,超欠面积比小于1.5 大于1.0。2、正常水位水深大于等于3米,河底高程允许偏差超深0.3米,欠挖0.15米;正常水位水深小于3米,河底高程允许偏差超深0.2米,欠挖0.1米;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温岭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wenlingshi/20210628/344161.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