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泰政发〔2012〕212号
泰顺县人民政府
关于泰顺县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
批 复
县林业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准实施〈泰顺县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请示》(泰林〔2012〕252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泰顺县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你局要切实加强《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域总体规划和国家级生态县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的衔接,确保各规划之间相协调,以规划带项目促创建,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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