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大队,各乡镇安监所:
为确保G20杭州峰会期间全县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根据《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平安护航G20工矿商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温安监管[2016]30号)的要求,现就我县深化工贸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要求,专项整治的范围为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纺织、机械等工贸行业。整治工作以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为重点,主要对象为涉尘加工、有限空间、喷涂作业三种场所,涉氨制冷企业和金属冶炼一个行业(简称三场所一企业一行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工贸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强力推进“五个一批”(即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严厉打击一批突出非法违法行为、停产整顿一批拒不整改隐患的企业、关闭取缔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惩处一批非法违法相关责任人),有效防范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工贸企业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工贸企业事故,确保G20杭州峰会期间全县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重点内容
(一)金属冶炼行业。
1.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和新建、改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职业危害防治与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落实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加强高温熔融金属和煤气作业的安全管理;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意见》精神,积极推进钢铁冶炼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钢铁企业。
(二)液氨制冷企业。
1.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区域的涉液氨制冷企业,督促企业按照液氨制冷相关技术规范等要求,加强液氨设备系统的日常检查和维护,重点加强对阀门等设备运行期间安全可靠性的检查,严格落实生产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隔离措施以及快速冻结装置安全防控措施,严防氨气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
2.加强安全执法,对存在“人员较多生产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和“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作业间内”两类重大事故隐患的,要坚决查处。
(三)涉爆粉尘作业场所。
1.重点整治工位超过30个的粉尘作业场所,督促企业依照国家和地方标准规定,严格落实除尘、防爆等风险管控措施;
2.规范动火、用电等安全管理要求,集中治理老旧厂房和人员密集作业车间的安全隐患,重点防范粉尘燃爆五要素(可燃粉尘、粉尘云、引火源、助燃物、空间受限)的集合触发反应。
(四)有限空间作业场所。
1.发挥事故警示教育作用,督促相关单位特别是市政施工企业严格执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和《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9号),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员工教育培训、个体防护、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作业审批和监护等基础工作;
2.引导企业聘请专业队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降低事故风险。
(五)喷涂作业场所。
重点整治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的涉及喷涂作业的厂房车间,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喷涂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认真落实作业场所硬隔离、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机械通风、电气设备防爆防雷防静电等措施,杜绝火灾爆炸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四、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16年5月起至2016年12月止,具体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一)工作部署和企业自查阶段(5月初至6月底前)。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温州市“三场所两企业一行业”安全整治检查要点》(温安监管〔2015〕68号)文件要求,以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为主线,摸清各类企业底数,突出问题导向,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广泛发动、深入动员各类工贸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对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要拉出任务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集中力量攻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