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进一步规范百丈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镇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水平,特编制了本守则。
一、地质灾害现状
百丈镇位于泰顺县东北部,为丘陵低山地区,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全镇总面积156平方公里,下辖20个行政村,总人口1.84万人。近年来,随着百丈镇经济社会发展,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农民建房、低等级公路修建、低丘缓坡开发等工程活动的开展,人为引发地质灾害时有发生。据调查,全镇绝大部分面积为地质灾害易发区,全镇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5个,威胁349人的安全,地质灾害防治任务较重。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泰顺县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精神,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点面结合、动态管理、预防为主、科学防范”的防治原则,进一步明确镇人民政府作为基层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职责,逐步健全“县国土资源局、乡(镇)政府、村委会和群测群防员(监测员)”四者之间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职责
(一)百丈镇人民政府
1、工作总则。在泰顺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镇长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镇班子成员实行“挂点联区”制度,对各自联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巡查区负责。
2、动态管理。配合县国土、住建、交通、水利、教育等部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巡查区。每年汛期前组织地质灾害排查,划分重点防治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巡查区,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备案。
3、应急预案。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巡查区情况,编制百丈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重点地质灾害点(一、二类)防灾预案,及时向社会公布;组织地质灾害应急小分队,储备抢险救灾物资,落实避灾场所,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配合县国土资源局定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和地质灾害隐患标识牌的安装工作。
4、两卡发放。根据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单点防灾预案,制作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明白卡要标明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位置、类型、范围和受威胁对象,以及预警信号、人员撤离和转移路线、避灾场所、应急联系方式等。
5、群测群防。做好辖区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组织工作。确定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监测员),与有关村委会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