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相应的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编制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计划,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统计工作。
3、负责全县人才资源开发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人才选拔、培养、引进项目的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统一管理全县引进人才智力工作。
4、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负责高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失业预测预警、监控分析制度,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5、负责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分析,拟订应对措施;管理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承担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宏观管理工作;制定全县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计划管理政策,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额的管理和审核,组织实施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