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泰教基〔2017〕298号
关于开展泰顺县第二批德育示范学校
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直属各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中小学德育工作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就开展泰顺县第二批德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创建对象
全县中小学。
二、申报条件
凡推荐参加泰顺县第二批德育示范学校创建的学校,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行规教育扎实。师生举止文明得体,近三年学校无重大安全事故,师生无违法犯罪现象,无校园霸凌现象。
(二)德育特色鲜明。德育特色探索与实践时间在两年以上,已形成较成熟的德育经验,且县域内有较大影响力。
(三)德育成效显著。认真落实“四品八德”教育,教风学风校风好,办学声誉高,德育成果丰硕。
(四)美丽校园创建成果突出。校园干净整洁,文化布置体现办学理念和德育理念,核心价值观24字进校园、进班级、进课堂,《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和四品八德在校园显眼处粘贴,时政专栏设置明显。
三、申报程序
1.学校对照《泰顺县中小学德育示范学校评估指标(试行)》(附件1),扎实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做好自查自评。申报时提交《泰顺县中小学德育示范学校申报表》(附件2)及自查自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