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 各市监所(分局)、县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协(委)会: | ||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特种设备安全宣教活动的通知》(浙质特发[2017]57号)、《泰顺县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泰安委〔2017〕4号)安排部署,结合我县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际,决定自即日起开展2017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以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为打造“廊桥国家公园”提供安全保障。 二、活动主题 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制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打击“三非两超”违法行为为重点,积极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升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及操作技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特种设备事故,促进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三、活动时间与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时间为6月1日起至7月7日。各所(分局)要结合当地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按照特种设备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具体活动内容如下: (一) 开展一场“安全咨询日”活动 本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要组织好参与“全县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在县文化广场主会场设立本局咨询台,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通过有奖问答、分发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在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前期,通过移动电视、户外LED屏、电子阅报栏、微博微信等电子媒介,高频率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公益广告、微电影等,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各所(分局)也要认真参与当地政府组织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设立咨询台,解答群众关心的特种设备安全问题、接受举报投诉,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视频等多种方式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 (二)开展三项全民活动 1.“特种设备安全最美”摄影活动。各所(分局)要面向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摄影活动。拍摄作品必须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突出特种设备领域生产、使用岗位,生动反映我县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及成效,用艺术的视角诠释特种设备安全发展的内涵。作品必须原创,须提交原始电子版本,JPG格式,长边像素不小于3000,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同时邮寄10英寸冲洗照片1张。作品须统一注明作品标题、说明文字和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上信息可以直接在照片背面注明也可以另附纸张写明并贴于照片背面,于6月20日之前报送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2.特种设备安全文化精品创作活动。要紧密结合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际,积极选送主题清晰、创意新颖、制作精良、具有较好的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和理念引导作用的文化作品,微电影、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纪录短片、动画、动漫等均可,格式为MP4或mpg格式的高清视频,并于6月20日之前报送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泰顺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taishunxian/20210530/123366.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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