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2017年度中央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泰顺县财政局 泰顺县农业局
关于印发《2017年度中央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2017年10月16日
抄送:县监察委、县审计局,雷子亮副县长。
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20日印发
2017年度中央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资金
竞争性分配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中央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资金分配科学合理、高效公平,提高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根据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顺县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泰政办〔2015〕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县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建立中央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优选机制,实行中央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竞争性分配管理制度,从而促进专项资金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绩效,促进畜牧业转型发展。
二、资金扶持方向与重点
(一)扶持内容
扶持规模养殖场粪污收集、贮存、处理设施建设。
(二)扶持对象
结合生猪养殖增量和美丽牧场建设,泰顺县境内符合要求的年出栏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
(三)资金来源和分配额度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批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7〕59号)、《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的通知》(浙农计发〔2017〕25号)文件,本次实施2017年度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项目资金共计30万元。拟立项扶持1个项目,项目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总投资的50%。
三、竞争性分配程序与办法
(一)发布申报文件
由泰顺县委农办(农业局)制定并发布2017年度中央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申报文件。
(二)项目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