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监所(分局)、县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协(委)会:
为贯彻落实市、县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抽查监管的通知》(泰政办〔2016〕128号)和市局《关于开展温州市市场监督领域企业“双随机”联合抽查活动的通知》(温市监联〔2017〕13号)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县局决定组织开展针对企业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活动。现就开展联合抽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市县委、县政府和市局有关文件和领导批示精神,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总体要求,结合我县“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制度,建立和巩固“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的“一次到位”机制,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体现公平公正,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二、工作任务
根据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和质监局共同组织开展市场监管领域2017年企业“双随机”联合抽查活动的部署。目前已下达的主要有5个联合抽查任务:①浙江省失信被执行人关联企业专项抽查(浙工商抽查〔2017〕6号);②浙江省2016年度企业年报公示信息及登记事项抽查(浙工商抽查〔2017〕7号);③浙江省广告经营企业广告业务专项检查活动(浙工商抽查〔2017〕9号);④浙江省食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随机抽查(浙工商抽查〔2017〕10号);⑤浙江省药品经营(零售)企业随机抽查(浙工商抽查〔2017〕12号)。
本次抽查活动对被检查对象“一次抽查、全面体检”,同一企业的所有检查内容要求一次完成,实现市场监管领域抽查事项“全覆盖、一次查”。
三、实施步骤
(一)统一抽取被检查对象及下达任务
本次被检查对象由省工商局、省食药监局、省质监局统一通过“双随机”综合抽查管理系统(简称“软件系统”),针对各项任务分别按计划比例进行抽取,名单锁定后下发到各地执行,目前已下发的主要有上述5个联合抽查任务。
(二)抽取检查人员
各所(分局)接收到抽查任务和被检查企业名单后,结合本地实际,自主选择检查人员的随机方式,通过软件系统抽取检查人员,确定参与抽查活动的执法人员,每个被检查对象配备的检查人员不少于3人,检查小组执法范围应当覆盖工商、食药、质监三个领域。因龟湖所、西旸所、南浦溪所等三个所行政执法人员较少,任务抽查机关指派调整如下:龟湖所抽查任务名单指派抽查机关为仕阳所,龟湖所人员由仕阳所安排参与此次抽查活动;西旸所抽查任务名单指派抽查机关为三魁所,西旸所人员由三魁所安排参与此次抽查活动;南浦溪所抽查任务名单指派抽查机关为筱村所,南浦溪所人员由筱村所安排参与此次抽查活动。
检查人员(检查小组)与被检查企业锁定后,一般情况下不得更换。检查人员因特殊情况无法执行任务的,经局领导同意后指派其它符合条件的检查人员替代。部分检查内容必须由具备特定资格资质人员实施的,可另行从软件系统的执法人员专家库中抽取专业人员参与检查。
(三)全面执行“一次查”和“按标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