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泰市监〔2017〕101号
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17年第四季度食品经营领域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
各市监所(分局)、县局机关各科(室)、检测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经营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依据《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结合我县食品经营领域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2017年第四季度抽检计划:
一、抽样时间
2017年10月10日至12月31日,具体抽样时间由承检机构联系各所(分局)共同协商。
二、抽检任务
1.各所抽检任务(见附件1),如遇抽不到某一食品或批次的,可视实际情况作调整。抽样要以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结合日常监管以及快速检测情况实施,在抽样现场发现有疑似不合格食品的,优先抽样。
2.配合食安办“你点我检”活动,开展定量检测。
三、抽样场所和品种
流通领域:在农贸市场和水果店,品种以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食用农产品为主。
餐饮领域:根据省、市局抽检任务要求外,可以结合案件和投诉情况确定抽检场所和品种。
四、抽样方法及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