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竹政〔2018〕27号
各村(居)委会,乡各有关单位:
《竹里畲族乡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已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竹里畲族乡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竹里畲族乡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乡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部门分工的通知》(国污普〔2017〕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17〕10号)、《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浙政办〔2017〕143号)、《温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温政办〔2017〕98号)、《泰顺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泰政办〔2018〕18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