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泰林〔2018〕91号
吴羽芬等10位代表:
你们在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快三魁镇卢梨境内六条古道修复的建议》收悉。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县森林古道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你们提出的(一)首先对卢梨境内六条古道(卢梨岭、卢筱岭、村卢岭、马鞍岭、金狮岭、小岭)联通一线,从而加强游客古道寻踪的便利性,再通过对古道、古亭、古桥等修复提升可赏性。(二)在寨顶建观景平台,并栽植易活又具有观赏价值的苗木,提高观赏性。(三)尽快启动项目建设,按省级3A景区标准打造三魁森林公园,加快开发红色旅游、体育旅游、休闲养生旅游,打造森林特色小镇等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对你们提出的宝贵建议,专门召集有关科室进行了研讨,现办理答复如下:
一、“卢梨岭古道”未被列入2018年度保护与修复的原因。2017年泰顺县政府安排林业局“两山一类”财政激励古道修复分配资金200万元,我局按照“两山一类”财政激励管理办法,发布申报指南文件,卢梨村按照指南文件进行申报,由于县里考虑到泰顺县国家森林城市创建需要和“两山一类”财政激励项目按省、县、村或企业自筹1:1:1的配套要求,将原来“两山一类”财政激励古道修复与保护资金项目,一并纳入泰顺县六条重点古道(天关山古道、三滩岭红枫古道、状元岭古道、桐山大道、温州大道、平阳大道、福安大路)保护与修复项目,并指定2018年先启动修复状元岭古道和天关山古道,其他四条古道延后到2019-2020年实施。因此“卢梨岭古道”未被列入2018年度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