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雪政〔2018〕88号
各村,乡属各单位:
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雪溪乡胡氏大院汛期安全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雪溪乡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雪溪乡胡氏大院汛期安全应急预案
为加强汛期国保单位胡氏大院的安全管理,防范胡氏大院安全事故发生,应对汛期可能发生的文物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处理,最大限度的减少胡氏大院和人民财产的损失、伤害,保护珍贵的历史文化资源,依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雪溪乡国保单位胡氏大院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本预案所指汛期胡氏大院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因暴雨等自然灾害引发的突发事件,造成胡氏大院损毁的,启动本预案。
二、工作机构
由乡政府成立的汛期文物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乡党政群办、文化中心、防汛办、各相关科室及辖区内派出所负责人、桥西村两委主职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文化中心,由乡文化中心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职责
1 、乡汛期文物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汛期文物安全形势,判断胡氏大院安全应急状态,提出启动或终止实施应急措施,并组织实施。
(2)督导各责任单位开展胡氏大院安全应急工作。
(3)及时向乡政府和上级文物主管部门报告事态发展变化情况。
(4)完成上级文物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2 、乡汛期文物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根据县汛期文物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示,开展胡氏大院应急工作。
(2)完成上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3 、乡文物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科室依据县预案要求做好汛期相关工作。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预案启动
1、若汛期发生突发事件后,桥西村及业余文保员,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应急处理,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有序组织抢救,并立即向所在乡政府等相关科室报告。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