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泰综法党〔2018〕29号
局机关各科室、各执法中队,下属各事业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对泰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作如下调整:
陈昌中(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
刘海滨(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负责机关党建、组织人事、宣传、保密、工青妇、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后勤保障、提议案督办、政务公开、安全生产、市政规划、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管理、城镇和农污运维等工作;负责牵头落实燃气安全管理、“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工作;分管机关党总支、局工会、办公室、市政公用园林科(行政审批科)、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燃气管理所),联系罗阳、司前、百丈、南浦溪综合执法中队、泰顺飞云水务有限公司。
洪海敏(党委委员、副局长):挂职期间,暂不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