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委会、民兵连:
《柳峰乡征兵工作奖惩规定(试行)》已经乡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文件公开发布)
柳峰乡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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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峰乡党政群办公室 2017年5月28日印发
柳峰乡征兵工作奖惩规定(试行)
为确保征兵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奖励办法
1、凡是参加当年度目测初检青年,每人每天误工补贴100元、伙食补贴50元、外地回来参加体检的对象车费凭车票报销一趟;带队村干部每人每天误工补助100元、伙食补助50元;上站体检青年每人每天误工补贴100元,伙食、住宿统一安排。
2、凡是当年各村每动员一名应征青年上站体检合格的给予推荐者奖励1000元,双合格的给予推荐者奖励2000元。
3、凡是当年双合格青年,经上级兵役机关批准应征入伍青年,由乡政府给批准应征入伍青年奖励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