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2018年7月23日,大安乡党委研究同意,出台《大安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就出台背景与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行动方案》的必要性及相关依据
为切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村容村貌,我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水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浙委办发〔2018〕23号)等文件精神和市、县关于人居环境提升和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二、《行动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目标
以“生态立县、旅游兴县”为统领,以“非遗小镇,大美大安”为目标,到2020年,力争实现生态保护系统化、环境治理全域化、村容村貌品质化、城乡区域一体化,构建生产生活生态融合、人和自然和谐共生、自然人文特色彰显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新格局,在全面完成县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结合大安地方发展特色,突出绿色赶超发展后劲,建立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治理体系,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大安再造改革开放新优势、再创高质量发展新辉煌提供坚实基础。
(二)重点任务
1、系统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生态红线保护,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大生态环境治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低小散”企业整治攻坚战,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推动村庄绿化建设,开展“一村万树”行动和绿色生态村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