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泰残〔2018〕42号
各乡镇残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残疾人证有效期为十年。我县2008年制发的第二代残疾人证已陆续到期,现将有关残疾人证换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换证对象
泰顺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且证件签发日期满十年(签发日期为2008年08月至2008月12月)的残疾人。
二、换证时间
2018年1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三、换证工作程序
(一)申请人应携带以下材料,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残联申请换证,由乡镇残联报送至县残联一楼办证窗口办理换证,或直接到县残联一楼办证窗口办理换证。申请人需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相关信息,并在所提交的申请表中勾填“换领申请”选项。
1.第二代残疾人证原件;
2.持证人身份证原件;
3.持证人2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二)残疾类别或残疾等级发生变化的,需要重新评定的换证对象,由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向县残联一楼办证窗口申请重评,并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评定表》相关信息。经县残联同意后到评残机构重新进行残疾评定,根据评残机构评定结果免费换发新残疾人证。
1.第二代残疾人证原件;
2.持证人身份证原件;
3.持证人户口薄原件;
4.持证人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5.残疾状况变化后的相关医院病历。